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我丈夫石凌法因公殉职前后的真实情况
文/赵淑荣
【明慧网2004年6月13日】2002年11月9日,我丈夫石凌法所在单位-淮北矿务局桃园煤矿出了重大伤亡事故。我丈夫在这次事故中因公殉职。

我丈夫81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被分配到淮北矿区工作。二十多年来对工作兢兢业业,勤于实践,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经验,大小设计搞了无数,从未出过事故。但身患脖子骨质增生、肩周炎、坐骨神经痛、慢性肠炎、乙肝等多种疾病,整天吃药,经常扎针,拔火罐,苦不堪言。每年都报销几千元的医药费。96年底喜得大法,我和丈夫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做好事,他全身疾病不治自愈。一人干三个人的活。矿长(戴承燕)在全矿干部会上都说过:“石凌法是咱矿上的功臣,几年来矿上的大小设计都出自他一人之手。”

自99年7月份后,矿公安科经常找麻烦,强行让他放弃修炼。因为我们有亲身体会:是法轮大法给予我们第二次生命。我们没有错,我们让别人做好人更没有错,但在2001年3月份,我丈夫却被宿县公安局强行送南湖劳教了一年(他在劳教期间,技术科调進两个人接替他的工作,这次事故就是他们搞的)。2001年的除夕才被释放。

2002年正月初四,我陪同他到矿上班,矿长让他回家多休息几天。正月初八我与他一同回家来。不料矿公安科与亳州市公安局的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王久山、石新民、袁磊、李刚等人)强行绑架了我丈夫(正月十八)。矿公安科把我丈夫带走后,非法拘禁、关押,冻了他一夜。等恢复工作后,他对技术科设计的井下水处理不同意,认为不合理,而且危险性大,坚持再重新设计。可技术科的有关人员一意孤行,固执己见,不顾国家利益,工人的安危,视工人生命为儿戏,坚持不改,又硬把我丈夫调出技术科,才酿成了这次重大伤亡事故。

出事的第三天(11月11日),淮北矿务局及矿上来告诉我这个噩耗,我当时真是恨不得一步奔到我丈夫身边。但亳州市政法委“6.10”的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邪恶之徒硬不让我去。11月13日,矿务局又来人协商,那些邪恶之徒让我放弃修炼来威逼我。如果我不放弃修炼就不让我见我丈夫一面。政法委“6.10”的一些人难道他们就没有父母兄弟、妻儿老小吗?他们就不处理丧事吗?他们却经常造谣说我们修炼人没有情,不顾家。

在我强烈的要求下,他们给矿务局和矿上来人限定时间把我送回,才让我见我丈夫一面。11月18日那天,桃园煤矿公安科及工人来了十几个人(其中四个女的),她们一边一人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挟持上车,连上厕所都不放下,就在这种情况下,到淮北殡仪馆见了我丈夫一面。不到两分钟就被绑架上车,他们把我与女儿带到他们预先订好房间的宾馆里,把我和女儿与我前去奔丧的亲人隔离,威逼我签字火化,因为牵扯事后处理,我与亲人又不能见面,又不让我与任何人联系,没有当时签字,他们就逼迫我写委托书,我被逼无奈,就把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委托我唯一的未成年的女儿办理。(他们看我女儿是个小孩,等我走后,他们就哄、骗、逼、吓让我女儿签字,就在第二天就把我丈夫火化了)。我刚把委托书写好,他们就强行把我与女儿分开。刚走到宾馆楼下,碰见了前去奔丧的我的四个弟媳妇,我还未和她们说完一句托嘱她们照顾我女儿的话,几个公安科的人就强拉硬拽把我弄上车,关上车门,飞奔而去。

有良知的人啊,你们想一想,这些人多恶啊!江泽民利用国家所有的宣传工具造假,栽赃陷害法轮功,欺骗所有善良的人们,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其手段何等卑鄙,其用心何等毒辣。善良的人们啊,清醒吧!记住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有报是天理!切记:“真、善、忍”是宇宙大法。给自己留条后路,留个美好的未来吧!

当日前一篇文章: 湖南岳阳大法学员遭迫害案例
当日后一篇文章: 广西北海市大法弟子被迫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