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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遭双城恶警迫害
文/双城市大法学员 熊淑琴
【明慧网2004年6月12日】我于1997年秋开始修炼法轮功。没炼功之前我有多种疾病:腰、腿、胃、神经都有病,到处去医治也没见效,脑瘤手术后更没少吃药,为此遭了无数的罪。学法炼功以后,我的病全好了,再没犯过任何病,更没吃过一粒药,给国家每年节省了千余元药费。

我过去脾气不好,修炼法轮功以后,脾气变好了,做事先考虑他人,事事先他后我、无私无我,身心得到了根本的改变。法轮大法要求炼功人按“真善忍”做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没想到1999年7月20日起,全国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江××一伙的残酷迫害,这真是千古奇冤!为了对大法说句公道话,让世人明白真象,我于2000年4月1日依法去北京上访,到北京信访局没说上一句话,我就被非法押送北京办事处关押。这期间,我一直睡在地板上,完全没有人身自由,还要受人辱骂,过着非人的生活。

果品公司领导接我去时,他们更是落井下石。我被关在北京办事处遭受非法拘押,没有人身自由的,可他们乘坐飞机来北京后就到处游山玩水,一直到第八天才接我回双城。回来后,直接将我送到看守所,非法拘押我50多天,这期间吃的是发霉的窝头、冻白菜、带泥小土豆,喝水都得不到满足;睡的是板床,15平方米的小屋关了40多人,挤得不能翻身。塑料大便桶就在屋内,吃喝拉撒全在小屋内。我们炼功人同刑事犯住一起,还得受他们管制,他们时时刻刻看着我们,不许我们炼功。

拘押我本身就不合法,恶警还强迫我们交各种费用,每天床费、行李费收8元钱。儿女因为我被非法关押,在精神上受了很大的痛苦。释放我时他们逼我儿女交1000元钱,我回来后,单位还不给我开老保工资。这还不算,他们去时坐飞机回来坐火车的一切费用都算在我身上,叫我承担,还勒索了我5000元钱,并且月月叫我交给他们100元钱。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上哪里有那么多钱?就是有,我也不给!

以上就是因我修炼大法江氏集团打压给我与家人带来的种种迫害与痛苦。我要控告江泽民及其随从人员,还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弟子清白,赔偿在这场迫害中给我们所有大法弟子及家人经济上和精神上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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