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7日】 江泽民黑手伸到海外 2001年12月12日上午,我在仰光眉尼宫回旋处行人道内侧,向一队插着中国国旗的车队展示“真、善、忍”中、缅文横幅(当时,访缅的江氏一伙尚在仰光国际机场,我以为江来了),即在几秒钟之内被捕,居然被扣上了莫须有的“企图颠覆国家”之大帽子,被重判入狱七年。 在法庭上,我义正辞严的指出:“我在行人道内侧,向路人展示‘真、善、忍’横幅仅仅几秒钟,没有对他人,包括行人,造成任何伤害或不便,何罪之有?!再则,缅甸是个信仰佛教的国家,我在行人道边,向着道德下滑的常人展示最高佛法‘真、善、忍’,对众生施以法的雨露,不仅谈不上什么过错,而且是功德无量的!” 在监狱中过了生死消业关之后,2002年下半年,在中国驻缅使馆官员陪同下,我太太先后探望过我两次。使馆官员两次都劝我向中国政府写“请求书”,以便他们向缅方交涉释放我。我说:我没有过错,怎么能写“请求书”呢?两次都坚决“谢绝了”。 约在2003年3月,缅内政部下达文件,说只要我签署401(1)条款,即可获得释放。该条款的大意是:你有罪入狱,现提前释放,如再犯必严惩。 我说:我没犯任何罪,怎么能签署呢?签了,不就等于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吗?我是法轮大法弟子,修的最高佛法“真、善、忍”,一星半点假话、假事都不能沾边的。缅官员从狱长到全缅监狱总管,一级一级,一而再再三的苦苦劝我,我都一次一次十分耐心的坚决“谢绝”了。于是在2003年6月9日上午,监狱官员对我说“您什么都不用签了,可以回去了。”就把我送到机场(太太在班机上等着我了),在机上,我向太太要我的护照,粗略看了一下,还以为真的是“无条件释放”了呢?! 6月23日中午,我突然想起这件事,于是仔细查阅护照,才惊讶的发现所谓的“什么都不用签字啦,您可以回去啦”的“无条件释放”假象背后的真象,原来恰恰就是“驱逐出境”的又一桩变本加厉的迫害啊! 无中生有、捏造罪名,迫害我入狱的黑手到底是谁? 我在警署被拘留期间,有一天无意中看到一份英文文件,签署的是中国驻缅使馆武官黄××上校(名记不住了)。大意是江氏即将访缅,法轮功学员陈荣源和×××会搞事,望严加防范并严惩。 我的遭遇,恰恰就是江氏邪恶集团黑手伸到海外的又一铁证! 回来后,在家炼功,补读师父新经文一个来月之后,冲破魔掌,回到天水围炼功点炼功了。果然不出所料,整整经受了头90天的严峻考验。一打坐,除了前几分钟外,后面的几十分钟都是一路痛下去的,够受罪的了。但是如同当年(2000年8月初)在湾仔中联办前的头三天难忘的考验一样,这回的90天考验,哪怕再严峻,再难过,我都能凭着一颗对恩师的坚定信念和自己的领悟,依然一一闯过来了。 师父说:“不要管它,还业还不好吗?”(《转法轮法解》)所以无论是站桩,无论是打坐,不管疼痛、干扰再厉害,再钻心,我都是以“其实修炼就是修人的心”、“横心消业修心性”、“忍苦精进去执著”的清醒认识,只要不到结印,我都坚持忍,就是不动,就是不把腿拿下来,绝不投降。时至今日,我都能坚持到底,还没有打过一次败仗。 恩师无微不至的关怀 回来后不久,我便开始了《转法轮》缅文版的第五遍修订,闹钟调到三点半。几天闹钟都很准,但是不久,变成3:25;3:20;3:15,到这时我都还不觉得什么。一天早上,闹钟响,起床后把闹钟一摆上,竟然是2:50,这是我之前起床的时间(在缅甸也如此)。我很困,觉得时间还早,还可以再睡一会儿,往卧室走。走了两步,猛然意识到,这绝不可能是闹钟自己走快的问题。噢!我悟到是师父在点化我,这多可贵呀!我怎么能不珍惜呢?于是便高高兴兴坐下来翻译了。 过了一些日子,又发现闹钟的时间是2:40了。这样,我在03年12月14日修改完缅文的《转法轮》。 不出我意料之外,过些日子,发现闹钟调回到3:00了。又过了一些日子,闹钟又调回到3:15了,一直到现在,定在那里了。 不当之处,望同修多加指正。 谢谢师尊。 谢谢大家。 (2004香港法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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