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9日】我叫王绪山,是山东省胶州市大法学员。2003年9月12日10点半,胶东镇恶警突然闯入我家,把我劫持在原店口乡派出所。后来他们叫来南关派出所恶警所谓的协助“调查”。傍晚时,又把我押至胶东镇派出所铐了一夜。第二天(9月13日),中云派出所派车(因我的户口在中云派出所)把我送至张家屯洗脑班。 当时和我一起被关押在张家屯的有薛秀兰(音)、李翠花、逄芳、高绪芳共五人,洗脑班成员有薛××、江××、李××、许××和四个保安陆涛、王涛、许××(女)、于××(女)。王强是洗脑班主任。2003年12月1日,王强来到洗脑班,他喝了很多酒,开始行凶。下午2点半时,他把我和逄芳叫到他屋里,他问我修不修法轮功了,我说修;他问我最高圣者是什么,我说不知道;他问我传单是那里来的,我说别人给的;他问我传单是什么内容,我说忘了。他就恼羞成怒,拿起一根五公分粗、约一米长的槐木棍狠狠地捣在我的右下肋上,接着又捣了一下。逄芳看不下去,喊到:不要打了,你打我吧!王强见逄芳给我求情,一棍又敲在逄芳的肩上,不让逄芳讲话。然后王强不分青红皂白,棍子劈头盖脸打在我的头上、身上,我全身疼痛难忍。 这时,他觉得在屋里施展不开手脚,命保安陆涛把我反铐在院子里的树上。接着他又操起那根棍子,敲打我两腿的两侧。不一会儿,两条腿就变成青紫色了。这个场面被屋里的高绪方看到了,王强命陆涛把高绪芳拖出来铐在树上。高绪芳替我讲情,陆涛狠狠地在她身上蹬了一脚。那个失去人性的王强,在大冬天里把我的上衣扒掉,冻着我,打着我,他不停地抽打我裸露的身体部位,还用粗棍不时地猛捣我的双脚,脚面随即肿了起来,淤血多处。然后又命陆涛把我拖進屋里,用滕条抽打我全身、用手抽打我的脸,用脚踢我全身、双手扳我的脖子,我几乎背过气去……王强的狠毒在于,他上次打过的地方,正是这次下毒手的地方,让痛苦建立在原来的痛苦之上。 王强是一个青壮年,但他打我这个花甲之年的老人都能打累了,累得他都喘着粗气,休息二十来分钟后继续打。连续打了六个多小时。用脚踢、用拳打、棍子抽,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包括私处等要害部位。我被打得几乎昏厥过去,我已不能站立,蹲在了地上。王强见我蹲在地上,就把我拖到铁门上铐上,然后用肩膀撞我身体,我的两手腕被手铐勒進肉里,鲜血直流,全身酸疼……他折磨我直到晚上9点钟,才把我放回屋里。我疼得一夜未睡,直到天明。 第二天(12月2日)王强返回胶州城,对保安说,不准给他饭吃,不让睡觉。结果我四天没吃饭、二天没睡觉。 12月12日,王强又喝上酒,从上午 点半到12点半。他在我被关的屋里,手拿橡胶棍对我行凶。还用水舀子舀了两勺子水掀开衣领,从脖子灌進去。我全身又湿又冷,我被折磨得倒在地上。他又双手揪着我的头发(因我三个月没理发了,所以头发很长),来回翻转我、拖打我。同时用脚踩我的头、胸部……我已经没有一丝力气。他又把我拖出屋子,把我铐在门口的铁柱子上,他双手扳着我的脖子,扒掉我的上衣,这样从屋里到屋外,从屋外到屋里,反复折磨我三、四次,我的裤子上面沾满了血水和泥水。经过这一次的折磨,我在床上躺了五六天,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12月18日,高绪芳、逄芳被释放。张家屯只剩下我一个,他们对我的迫害更加重了,长时间地把我铐在铁窗上,他们就在屋里赌博…… 12月19日,我开始感到憋气,喘不动气,睡不着觉,我感到难受极了。保安找来了张家屯当地姓纪的医生给我查体,纪医生说我血压高,有严重的心脏病,医生说很危险。他们开始给我打吊针。他们怕我不行了担责任。12月24日决定将我释放。 12月24日,我被放回家,在回家之前,王强和薛玉宾又敲诈钱财,逼我家人写了7000元的欠条,这都是他们的罪证。 我是最后一个在张家屯被释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我希望我将是最后一个被迫害的人。我和其他四位大法学员见证了这个洗脑班的黑暗。我们所有在此被迫害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将我们的被迫害经过写出来,让王强等恶人的恶行曝光,让胶州市610系统所干的坏事大白于天下,让胶州人民明白真象,不再受他们的欺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