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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诉江案周围的迷雾(上)
诉江案相关问题访谈录
【明慧网2004年5月25日】(明慧记者古安如报道)面对起诉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案在全球的展开,一些对法轮功真象不尽了解的人士产生了这样那样的疑问,另有用意之人也在人们的这些疑惑中做文章。就此,明慧记者采访了两位法轮功学员——程清和黎中明,请他们针对所谓“四大疑问”谈谈看法:

一、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是不是“搞政治”?
二、法轮功学员在世界各国起诉江××,是丢中国政府的脸吗?
三、有些西方人士有这样的疑问:迫害法轮功是中国政府的错误,为什么法轮功起诉江××个人?是不是在让他下不来台?
四、诉江案会不会损害中美关系?

本文根据访谈记录整理。

1)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是不是“搞政治”?

程清:修炼人不关心政治这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法轮功在这方面的教导也十分明确,在法轮功的主要著作和李洪志先生的讲法中都有据可查。其实,修炼人根本就没有政治兴趣,对于今天谁上台了,明天谁下台了,又有什么政治新动向、新精神了,某项政策好还是不好了等等都不关心。因为修炼人把这些东西都看作是直接影响修炼提高的因素,他们关心的就是修炼,放弃一切执著,包括对政治的热心。

那么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面对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污蔑、“取缔”、镇压和灭绝不能保持沉默,始终坚持讲清真象、反对迫害,哪怕付出巨大、丧失生命也义无反顾的这样做呢?这就涉及到最实质的问题了——这场迫害的根本性质究竟是什么。

江××所犯的罪行,是通过“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迫害政策,和非法层层设置的专门迫害机构610办公室,全方位落实迫害,把全中国的人都绑在了信仰灭绝的绞架上,逼迫在信仰“真善忍”、认同信仰“真善忍”和正常生存之间作出选择。要么你选择放弃和仇恨“真善忍”而享有正常生存,要么你就面临失业、失学、骚扰、监控、洗脑“转化”、经济敲诈,甚至非法抓捕、判刑、劳教、送精神病院、苦役、牢狱、酷刑折磨和死亡……。在迫害中,江××强奸了所有人的意志,在彻底灭绝人的良知。

黎中明:这种对广大人群進行的肉体和精神迫害的灭绝性犯罪,无论远古罗马的尼禄,还是近现代的希特勒,无论是非洲卢旺达的种族灭绝,东欧共产诸国对异己的大肆屠杀,还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历史上留下来的警示已很多。

当今江××的群体灭绝,无论在地域范围、人口数量上,还是在迫害的残酷程度上都是惊人的,前所未有的,随着全球的一体化,江氏通过国家宣传和外交手段,把谎言和迫害输出和延伸到海外,迫害在对整个人类的影响和危害上,都远远超过了以往的犯罪。

更重要的是,江××疯狂打击的“真善忍”,是如同阳光、空气、土地和海洋一样人类所共有的精神理念,他是以人类的信仰和人性良知为灭绝对象的。

程清:让我们来具体看看江××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为什么说它比历史上的群体灭绝犯罪更邪恶、更具危害。

在迫害中,除了采用近百种酷刑手段对法轮功学员進行肉体折磨,以摧毁人的意志、消灭人的肉体,导致大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外,还大量的采用各种邪恶“转化”手段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精神摧残,蹂躏人的心灵、灭绝人的精神,致使大批法轮功学员因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而痛不欲生。

迫害中,那些因种种原因被胁迫、被裹挟参与了迫害,动手打人、施暴的公安、国安、武警,那些做了各种助纣为虐、致使法轮功学员及其亲朋好友遭受迫害的各级行政干部、党政人员,文化、医疗、教育、社会管理界人士,甚至普通平民,以及国家经济、外交官员,也在这场空前邪恶的迫害中被掏空精神、毁弃良知,成为既是迫害的打手又是迫害的受害者。

江××以整部国家机器的力量在迫害中营造了巨大的恐怖、弥天的谎言和假象掩盖,经济“繁荣”是掩盖迫害真实的巨大假象,普通民众被诱导到“唯钱是举”、“人为财死”的洪流中。致使一些人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残酷迫害,或有所不知,或被欺骗毒害,或心生仇恨,或助纣为虐,或避而远之,或麻木冷漠。没人能逃脱这场迫害的黑手,在江氏集团大搞“人人表态、人人过关”,“百万人签名”等等“群众活动”中,民众被驱赶成为“支持”迫害的巨大分子数,在不知之中丧失着可贵的人性。

因此,江氏制造的这场“群体灭绝”性民族浩劫和“反人类”的世界性信仰迫害,其邪恶性质早已超越了“政治”所能涵盖的内涵。

黎中明: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应当澄清的概念,就是——反对迫害恰恰不是在“搞政治”。江××的“群体灭绝”,是选择了讲求“真善忍”修炼,对其来说最无报复之忧的上亿的善良民众大打出手,用江自己的话说就是:“法轮功讲‘真、善、忍’,我们的打击工作就可以放手進行。”在迫害开始后的几年里,江××也确实达到了他个人的卑劣目地——巩固私权,残害“异己”。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的真象广泛传播,和平理性的反迫害,决不是政治诉求,而就是要制止迫害,惩办罪犯;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也决不是象什么你迫害我了,我就要把你怎么样的那种寻仇、索赔、报复之类的狭隘的事情。

法轮功学员所做出的巨大付出和不懈努力,是在维护世上所有人应当具有的选择正确信仰、固守良心道德、顺应和同化“真善忍”、做好人、修炼返本归真的天赋人权。不论从哪个意义上讲,从对世界范围内的国家关系、国际公德、法律准则、生存环境、意识形态、天赋人权的意义上讲,从对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法律、生活方式、精神构成等等,从任何意义上讲,都应当把当代最大的反人类罪犯江××送上法庭,依法惩办。

程清:我赞成中明的说法。修炼不需要选择环境,什么样的环境都可以修炼,那么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付出巨大努力做这些事情?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是为了世上所有人的天赋人权,是为了人类的公德、道义、正直和公正的环境和“真善忍”所赋予每个人的选择生命提升的机会和权利。法轮大法教导修炼人要无私无我,为别人着想,善待一切生命。法轮功学员们在承受巨大的苦难中,以无私的付出,为世人开创着生命走向美好的机缘,虔诚而坚定的实践着“真善忍”。

为别人,在当今社会的人中,特别是中国那块土地上的人中,好像已经成为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今天法轮功学员做的,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事情。你能用“搞政治”来定义今天法轮功学员所做的这一切吗?

2)法轮功学员在世界各国起诉江××,是丢中国政府的脸吗?

黎中明:美国对待美军士兵虐待伊拉克战俘事件,政府出来调查处理,国防部长接受国会听证质询,总统亲自出来道歉,美国国民并没有觉得丢了美国的脸,政府也不认为公开道歉是多么的难堪。相反,正确和公正的依法处理,反倒向世界证实了美国维护人权、尊重生命、严守法制的国家精神。

江××一手掀起的对于“真善忍”的仇恨和对修炼人群的杀戮,实质上灭绝的是整个民族的人性。对这样波及到每一个人、威胁整个民族的险恶犯罪,是把它掩盖起来、默认它的猖獗呢?还是应该把这个威胁民族肌体,甚至人类未来的毒瘤彻底除掉?究竟哪样做才是真正对社会、人民、国家和人类有好处,而哪样做才是真正丢中国的脸,使中国在国际社会中不仅丧失脸面,甚至丧失国格呢?

如果人们对于对啊错啊、该啊不该啊这些问题能作冷静的思考,就会发现,如果按照“丢脸”之说,那丢的是什么脸?丢的是谁的脸呢?江××抡着沾满鲜血的大棒在禁绝人们信仰“真善忍”,在摧毁着整个民族的人性和良知,在屠杀无辜善良的民众,人权恶棍和杀人凶手的丑恶嘴脸能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吗?

程清:再有,应当问问说这话的人是什么人?他代表得了中国政府吗?他问过中国人民没有?他了解十几亿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中良知尚存的官员们,一旦真正明白了法轮功的真象,明白了江××对他们上亿善良同胞的迫害和屠杀,会和他一样看问题吗?显然,所谓“丢脸”之论,实际是以维护眼下迫害元凶江××的“脸面”而丢弃整个民族的长远大义。

世界群体有其公认的维护整体利益的道义和法律,有其公正合理的法理性,通过诉诸法律的方式,制止这个目前中国自身尚无力面对和解决的危害整个国家、民族的重大犯罪,严惩罪大恶极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犯,这不仅是在维护中国的国格和人民的权利,也符合整个世界大局和人类文明的需要。

黎中明:还有,诉江案针对的是江××和610办公室对于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和虐杀,被诉的是迫害元凶,而不是中国政府。罪责自负,任何个人的犯罪,都将承担法律上的责任,犯多大罪,就要承担多大的罪责,这也是人类公理。江××不可能以中国政府为庇护伞而逃脱其罪责。

(待续)

当日后一篇文章: 拨开诉江案周围的迷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