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3日】 鉴于,法轮大法学员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遵循“真、善、忍”的原理,努力在各种环境和情况下做更好的人;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是中国古老的性命双修的功法,提倡修身养性,通过舒缓的功法与致力于培养道德标准来启悟千百万民众;并且 鉴于,任何国家都应允许修炼法轮大法,而那些迫害法轮大法的国家是在剥夺其人民的基本人权;并且 鉴于,学员们正在欢庆法轮大法洪传12周年。他于1992年5月13日传播于世;并且 鉴于,来自美国中西部12个州的学员曾于2003年5月5日在芝加哥的联邦广场庆祝法轮大法日;并且 鉴于,一个地区性的交流会将于2004年5月23日在芝加哥举行,来自全世界的法轮大法学员们将参加此会;鉴此 伊利诺伊州第93届众议院决定,将2004年5月23日至29日定为法轮大法周;并且 决定将此决议的副本呈交与法轮大法学员郝丰(音译)以示敬意。 决议复印件(PDF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