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张志远,男,64岁,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在哈尔滨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工作,先后任副主任(副局级),助理巡视员。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张志远坚持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他患多年的严重风湿性关节炎全部消失。在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在咨询投资7.6亿元板式散热器项目时,他坚持科学、公正,为市政府杜绝一次投资失误,受到了市长表扬。 1998年国家体委到哈尔滨调查气功时,他用亲身体会汇报了炼法轮功对促進精神文明和身体健康有奇效,得到全国气功研究会秘书长邱司长的肯定。 1999年10月,他与妻子兰艳平(同修)到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被北京市公安部门抓捕后,被押解哈尔滨后在哈尔滨道里看守所拘留了70多天(1999.10.28~2000.6.8),邪恶之徒企图逮捕(1999.11.26批捕)判刑,对他们加重迫害,后因证据不足而释放。办案人:哈尔滨市道里分局的孙振春。 1999年12月,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将张志远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工资降为一般干部。 2000年12月,张志远再次去北京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北京天安门分局非法抓捕后,送顺义县看守所迫害。在零下温度的冬天,他被公安恶警扒光身子、光着脚到露天冻。一个60多岁的老人,就这样被他们進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后他被押到哈尔滨强行劳教一年,受到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受到其他刑事犯人虐待。 2000.12.10-2000.12.15受北京顺义看守所、哈尔滨市驻京办事处迫害;2000.12.16-2000.1.5受哈尔滨太平看守所迫害,2001.12.15被释放。办案人:哈尔滨太平分局王力。 张志远被释放后,经常受到哈尔滨市“610”办公室,哈尔滨市机关工委“610”办公室,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哈尔滨道里区工程派出所的骚扰,强行办洗脑班,强迫他写“四书”等,由于张志远本人正念抵制邪恶,都没有得逞。 公安部门长达两年多至今没有给他落户口,不给他办居民身份证,并对张志远子女也進行搞株连九族式迫害,如不给办理出国护照,不提拔干部等。 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新晚报对张志远搞所谓的新闻报道,并画了漫画進行丑化。这是对人权的践踏,对信仰自由的践踏,这是宋法棠,杨光洪的罪行,也是江泽民的罪行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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