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常人中有句话叫“嫉人有、欺人无”,概括了妒嫉心的一些特点,既受不了别人比自己好,又看不起比自己落后、有缺点的人,认为自己最完美、最默默无闻,也就不能容忍别人的出众,否则就认为别人在显示,实际是别人的优点刺痛了自己的显示心或弱点,从而生起妒嫉心。 师父在《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中讲到“你要叫别人做好,你自己得先做好”的说法是歪理。我通过学习这段讲法认识到,这种歪理是妒嫉心的变相表现。别人有不足,指出自己的错误,自己不去想别人的话有没有道理,而是愤愤不平,觉得“你还不如我呢”,妒嫉不服。 现在中国人内斗、打击报复的心理很重,轻的是言语,重的就用暴力,它也是妒嫉心的作用。这是旧势力有目地的安排出现的,中国特有的妒嫉心环境滋养了邪恶之首的出现,它就是为破坏大法来的。 妒嫉心的最大表现就是不宽容。比如别人要是自我肯定、自我表扬,那就受不了,“骄傲自满”、“狂妄自大”等帽子马上就扣上了。别人要是自我批评,那就成了“自我招供”或“自作谦虚”,却不认为自己伤害了别人的真诚。批评别人时捉住了一个缺点,就否定十个优点。别人批评自己时,却以“你就没错吗”等指责对方。 我们有些同修可能不愿相信自己有妒嫉心没修尽,这种“不愿”本身就是情的表现。有执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正视它。修炼中最大的障碍并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假我)!是后天的观念、人心、私欲,只有把它们(假我)彻底修尽,自己真正的生命才能觉醒。 愿我们都能去掉更多的执著,符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 以上仅是个人认识,不足之处请指出。以一首诗表达心得: 正 嫉心除灭慈悲正 尊贤助弱共锦程 情迷私欲非真己 漏尽神醒复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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