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1日】(明慧记者梅洁整理、撰稿)五年来,江泽民集团利用手中权力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灭绝性迫害的过程中,女性法轮功学员受到的伤害尤为令人触目惊心。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折磨和凌辱构成的国家恐怖主义犯罪,标志着江氏集团的全面道德沦丧,同时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伤害。 一位大法女学员曾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大北窑立交桥下被恶警强奸。很多劳教所的女恶警把法轮功女学员扒光衣服“绑大板”(四肢呈大字形绑在床上),大连教养院的恶警竟然多次用电棍电击多名女性法轮功学员的阴部。 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凌虐是国家恐怖主义的表现 对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最大的生存危机和耻辱莫过于因极权政治或外敌入侵造成的滥杀无辜和凌辱妇女。历史上,日本军国主义在“南京大屠杀”过程中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曾被中国人视为国殇、国耻。如今,源于当权者妒嫉心的一场虐杀无辜中国公民,凌辱中国妇女的更为惨烈的悲剧正在中华大地上演。由于掩盖,人们目前尚无法看到这场国家恐怖主义犯罪的全貌。但从获得的大量相关证据上,可以看出这场迫害中国家恐怖主义犯罪的实质,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根据从中国大陆民间传来的经过证实的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案例统计,从1999年7月─2004年5月,共计58个月的时间中,已经有96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女性法轮功学员496人,占总数的51.7%,平均年龄:45岁。这些女性法轮功学员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遍布全国的劳教所、拘留所、监狱、洗脑班等地,受迫害的女性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包括教师、工程师、专家、学生、工人、农民、个体业主、国家公务员等。 江泽民集团对女性法轮功学员实施流氓手段不惜代价、不计后果 妇女的权益、社会地位的保障以及受尊敬程度往往是衡量一个社会或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一个文明国家的基本职能除捍卫正义,保护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外,更应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不受侵犯。但是,在5年的时间里,江泽民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反其道而行之:国家机器被用来虐杀无辜,流氓手段被用来蹂躏妇女,为了达到根除法轮功修炼团体,江泽民集团已经到了不惜代价、不计后果的地步。 号称“以德治国”的江泽民在国家电视台回答记者“如何看待八九民运女大学生遭到强奸”时,几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6.4”暴徒,罪有应得!一句“罪有应得”充分表现了极权者的流氓嘴脸,并向全世界宣布江氏集团的“德治”:在中国,性摧残政治犯、良心犯、思想犯有理。除了这种流氓道德外,江氏政权还利用高压、奖励、减刑等手段强制警察、刑事犯参与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的国家犯罪行为。 在江氏特色的流氓教唆下,全国各地劳教所警察普遍对失去自由的妇女残忍、下流、卑劣,除了近百种酷刑外,“法轮功人权报告”中“对妇女施暴”部分有这样的描述:数十万遭到羁押的法轮功女学员中,没有几个能逃过被剥光衣物的羞辱(有时是长期的)、不准使用卫生棉、性侵犯或强暴的威胁,或是胸部及外阴部遭拳打脚踢等等酷刑。有些更惨烈的实例是,女学员被警方强暴或轮奸、阴道遭电棍电击、硬毛刷插入阴道刮搔的凌虐、或是赤身裸体被丢入男牢房里等等。一位死里逃生的法轮功女学员说:“那里面的邪恶外界是无法想象的。” 据明慧网报道,在疯狂参与迫害的大连教养院,曾经和继续发生着很多恶性案例而责任人未受任何法律制裁。 - 大连教养院進行大规模强制“转化”,院长郝文帅等全院干警几乎全部出动。2001年3月19日,郝文帅亲自手持电棍往女学员的脸上、身上电击。致使很多学员的手、脸全是水泡。小王军、大王军、蒋仪(女)等人把大法学员按倒在地,有的骑在学员身上,有的按住学员的头,有的用电棍打、电击大法学员。恶徒们为了强制一位姓苗的学员放弃修炼,对她的迫害持续了二十多个小时。邪恶之徒在“3.19”这一天的暴行造成大法学员一死一重伤。在大连教养院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还有:孙莲霞(2001年1月16号被迫害致死),王秋霞(2001年6月10号被活活打死)。 - 韩淑华,女,甘井子区人,50岁,因坚持信仰,被教养两年。在大连教养院,韩淑华因坚持修炼而被关進“小号”。万亚琳、苑龄月、韩健敏等队长,唆使犯人对她進行百般折磨。把她吊起来,身体呈“大”字形,用木板抽她的脚,用黄瓜,木条朝她阴道里捅,往她嘴里灌辣椒水。更残酷的是过后她们还用一暖瓶开水泼到韩淑华被捆好的脚上,两只脚立刻被烫得全是大水泡。韩淑华当时昏死过去。她们把韩淑华放下之后,由几个人把她来回拖,韩淑华两只脚的皮全被拖掉。 - 尹桂荣,女,旅顺人,43岁。2002年2月被关進“小号”。韩建敏大队长唆使犯人郭玲、张秀娟、孙波把尹桂荣吊在铁笼上,身体呈“大”字形,对她進行残酷折磨。用凉水泼,那时还是严寒的冬季。用绳子拉下身,手段极其残忍。 - 王心凤,女,30岁,普兰店人。因坚持信仰,拒绝戴“转化”牌,被铐在暖气片上,整整站了五天五夜。 - 27岁的程辉和30岁的孙燕也同样被手脚伸展开捆绑起来,“帮教人员”将长棒戳入她们的阴道导致严重的出血。另外两名女学员阴道被灌辣椒水,“帮教人员”并将刷厕所的刷子插入她们的阴道导致严重的阴道出血。 大连教养院所谓的“小号”,就是用方钢管儿焊接成的大约一米宽,两米高的铁笼子。当人被拖进小号以后,两只胳膊朝斜上方用手铐铐上,然后铐紧手铐直到把手脖子勒破。把一只腿抬到紧挨着胳膊的位置后用绳捆紧,然后两个人把另一只腿往上抬到极限位置。嘴用胶带封住。接着就开始摧残下身,比如用一根绳打成很多结(约2-3寸长一个结),两个人前后来回拉,或者用拖把往阴部捅。把下身拉破后再用板子打。经过这番迫害后,下身淌的血滴到地上都得用拖布去拖。 据报道,法轮功学员在各地劳教所不但受到折磨,而且经常被告知这类的话:“我们代表政府转化你们”,“就是你们死了也没有什么”,上边说了,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 受迫害的妇女中,不但包括老年法轮功学员、女童,还包括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下面是各地发生的另外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 强制堕胎:陕西法轮功学员张汉云女士已届临盆时,汉中市的610办公室强行将她送往洗脑班,还带到医院以扩张引出术强行将她已届临盆的婴儿取出。深圳法轮功学员王少娜因和她的先生一起上北京上访,遭到绑架,被羁押在蛇口看守所。王女士那时已怀有6个月的身孕,为了“合法”将她拘禁,警方强迫她堕胎。 酷刑折磨孕妇:29岁的广州天河区工程师罗织湘怀有三个月身孕,被610歹徒劫持到黄埔戒毒所折磨,2002年12月4日被迫害致死。淑萍女士由于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监禁在河北省的高阳劳教所。虽然她当时已怀有4个多月的身孕,但管教却还用电棍电击她的双脚和口,强迫她双臂从身体两侧向外张开,弯身站立着,就这样折腾她20几个小时,导致她呕吐,下背部及腹部疼痛难当。她向管教抗议说:“你们怎能如此对待孕妇?”结果管教回答说:“谁能证明你怀孕了?你一死,我们就会把你的尸体给火化,你的家人只能看到你的骨灰而已。” 对哺乳期妇女和儿童的迫害:2000年10月21日,在上访北京向中央政府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途中,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寺口镇南沟村民王丽萱和其八个月大的儿子孟昊双双被绑架,后被监禁在北京的团河劳教所。11月7日,母子俩就在劳教所里被凌虐致死。 王丽萱和她八个月大的宝宝被虐杀27岁的河北保定幼儿教师顾朋2001年1月,因为向政府请愿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功,她的先生及6个月大的宝宝在北京遭到绑架。警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用电棍电击顾朋。回保定后顾朋被当地的610办公室关到精神病院里,每天都被毒打、并强迫其服下令心智衰弱的药物,令她心智严重衰竭。药物的作用使她老是神智不清,不停地在来回踱步。因为她在精神病院所遭受到的虐待和折磨,使得她的宝宝也得不到生命的滋养和母亲的照料。 李明原本是中国广州一位成功的服装设计师,曾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迫害法轮功以来,李明在广州数次被便衣绑架,女儿小豆豆也被多次囚禁超过24小时。因害怕再也见不到妈妈,孩子跟妈妈在一起时寸步不离,连厕所都不敢去。每次小豆豆眼见妈妈被警察或便衣带走,都撕心裂肺般的哭喊。为了不出卖良心,李明被迫与爱女分开,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美国在2002年就批准了豆豆来美的签证,但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却一直拒发护照,因为“法轮功家属不许出国”。在多方努力下,2003年11月8日,豆豆终于从大陆飞到纽约与母亲团圆。 遭毒打、强暴的法轮功学员强暴:一名北京法轮功女学员(匿名以保护受害者)在张贴法轮功传单的过程中被一名执行巡逻勤务中的便衣公安拦下,并当众毒打这名法轮功学员并对路人吼叫:“她是法轮功学员,是反动份子,就算我打死她也不算啥。”毒打过后,该公安将这名女法轮功学员拖到桥下,撕破她的裤子,强暴了她。之后他更坐在她身上,用尽全力将塑料警棍插入她阴道中。…… 2003年5月13日晚,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被一个警察当众强奸。事情暴露之后,重庆大学不仅不追究警察的责任,反而否认魏星艳是重庆大学的学生,甚至连魏星艳就读的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也被从学校的介绍中删除。而魏星艳本人至今下落不明…… 集体性虐待:2000年6月在马三家劳教所,有18名女性学员被扒光衣服,丢进关有凶残男性囚犯的牢房中,而男囚们更被鼓励强暴凌虐这些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们不但被迫赤身露体站在录像机前以示羞辱,且长时间赤身露体站在雪地中挨冻。马三家劳教所里的女性学员经常被扒光衣物,阴部遭受电棍电击。她们不止受到审问,更被性侵害、羞辱--这一切都是为了逼迫她们放弃修炼法轮功。 对老年妇女的性虐待:2000年8月,四名年长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均超过55岁):刘加明女士、王如兰女士、陈丽华女士、及一位姓名不详的女士,遭到逮捕后被送至北京市大兴县的调遣处。她们一到,公安就检查她们所有随身物品,撕开被子看里面是否藏有物品。接着公安逼她们脱去全身衣物。待一切检查完毕后,公安把四名全身赤裸的年长妇女赶到院子里,命她们将被子缝好。与此同时,男公安在院子转,而所有男囚犯都可以看到这群赤身露体的女性。 对海外女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据明慧报道,2004年4月6日上午,现定居日本的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关于妇女人权的专题上发言,讲述了自己在北京女子劳教所被残酷迫害的经历:在公安医院里,警察逼迫我放弃我的信仰。他们把我的两只手两只脚都铐在床上,手铐勒得特别紧,手腕都卡出了血,不光鼻子里插着胃管,他们还强行给我插上尿管,不让我下来上厕所。当时正赶上我来例假,他们怕我把被子弄脏了,给我垫上塑料布,光着下身……6月份的北京气温有35、36度,身下被汗水、分泌的东西潮乎乎地烘着,上面灌完食他们不把食管拔下来,也不系好,灌进胃里的东西反流出来,流到脖子上、肩膀上,到处都是粘乎乎的脏东西,他们一直捆了我近二十天。后来他们把我放下来,我在床上已经起不来了,后背全都烂了,也不会走路了。” 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有组织、系统实施的 从魏星艳被强奸一案窥斑见全豹,可以看出江泽民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卷入迫害的规模和程度之深。此暴行在海外曝光后,从中央到地方,不见任何一级政府惩办凶手,伸张正义;也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披露真象,谴责恶行。恰恰相反,党政公检司法联合新闻、教育各部门总动员,共同配合中国盖世太保610封锁消息,调离案犯,并对受害人,知情者以及同楼学生实行专政隔离。重庆大学当局甚至三次发表“严正”撒谎声明,宣称被害人及其所在专业从未存在。江氏集团甚至派遣“610”公开搜捕法轮功学员及泄露消息者,继续摆出一副黑社会流氓架势。 在迫害过程中,各级妇联、妇工委同“610”互为表里,配合造谣媒体,大力推广仇恨宣传,鼓励家庭成员给法轮功学员施加精神压力,进行信仰隔离,并将迫害推向海外。 2001年1月20日,江集团导演“天安门自焚”骗局前夕,据新华社报道,全国妇联开展全国性活动鼓动全国妇女和二亿七千万个家庭,利用亲情压力迫使法轮功修炼者“彻底脱离法轮功”。据报道,北京、天津、河北、安徽、哈尔滨、吉林、山东等地还组织了所谓“百万家庭承诺”群众签名活动,受到仇恨宣传毒害的群众遍及全国。“自焚”骗局发生后,以“人权恶棍”著称的江泽民立刻以妇联名义关心起人权来,说“法轮功侵犯了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用贼喊捉贼的流氓手段行骗。 江氏集团不但利用妇联在国内兴风作浪,还以官办“民间组织”的幌子,将迫害伸向了海外:2002年全国妇联下发通知,发动广大家庭给在境外海外的亲人朋友发信、打电话,进行仇恨宣传劝说海外亲朋好友远离法轮功。全国妇联负责人华福周在总结工作时称,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就有212户有海外亲友的家庭向海外亲人通过发邮件,寄贺卡,传家书的形式,进行渗透。报告中称,“这一活动受到了中央610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道义灭亡的江氏集团给中华民族带来无尽灾难 一个社会对个体的犯罪制约往往体现在三个层面,即道德、舆论和法律。但是当极权者利用国家权力反其道而行之,在沦丧道德的同时,用谎言和仇恨宣传误导舆论,再盗用法律等国家机器滥杀无辜、奸淫妇女之时,民众的生命、安全再无保障,妇女权利、尊严已无护持。 望四海之内各界有识之士、爱国之士广泛揭露江氏集团的国家恐怖主义罪行,令其罪行昭彰于天下,人人声讨之,挽救中华民族于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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