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18日】我是湖南省东安县人。1999年元月由于身体不好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身体好了,人也精神了。而且随着学法,我知道了大法修炼者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个好人,道德高尚的人,不与人计较得失。提高了心性后,烦恼的事也没有了。由于江氏的邪恶打压,我得法才半年就失去了正常修炼的环境。因此,很留恋1999年7.20前短暂而美好的修炼大法的日子。 2000年12月,我在功友们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以散发真象资料(传单)的方式证实大法,被公安恶警周剑波把我从菜场(当时我在买菜)抓到公安局。恶警强行搜走了我身上所带的500元现金(是我准备还别人的借款);还又拍桌子又瞪眼睛,凶神恶煞的扬言要把我手脚捆住。我当时就跟他们讲:“我是因为炼了法轮功,才身心健康,为国家节约医药费开支,这是好事。我们修‘真、善、忍’做好人也是好事。我发真象资料,讲法轮功好,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真象,又有什么不好?”他们说:再炼,就打死你。在非法绑架审讯我的同时另外几个恶警到我家里非法抄家,翻箱倒柜把20几本大法书籍和有关资料、炼功磁带与师父的法像全部搜去。非法审讯后当天就把我送到看守所关押,并不准亲人见我。寒冷的冬天,我们(胡贵玉、施淑英)三个大法弟子只有一床薄被子。看守所的恶警不许我们炼功、不许交谈,还要我们每人每天交伙食费10元,吃的却是猪食一样的饭菜,每餐都是老白菜和已经结网的罗卜,没有油盐味。洗漱用冷水,很多时候连冷水都不给。 2001年3月恶徒又把我们送到柴溪办洗脑班,在那里受到非人的折磨:被强制每天听恶警诽谤大法与大法师父。我们不听从,就遭打骂。 2002年2月,周剑波、唐道明等人又到我家抄家,因搜出了一些真象资料和大法书,而再次把我绑進看守所关押。我在看守所被关了一个月时间,天天遭逼问:大法资料从何而来?发到什么地方?我拒不回答。 2002年5月24日被非法送株洲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1年零3个月。劳教所的恶警对我们炼功人更是百般虐待:日日夜夜被恶警与刑事犯夹攻,没有半点人身自由,连厕所都被限定一天只准上二次。每天被强迫写“四书”,坚持不屈服的大法弟子就遭拳打脚踢并被加教,被强迫超时间劳动(一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不少大法弟子由于长年累月被强迫超时间劳动,身体被摧残,有眼睛被累坏的,如怀化的尹××,冷水滩的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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