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17日】浙江省大法弟子张剑波,男,30岁,湖北仙桃人,原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因向人们讲大法真象,近日被关进浙江省龙游县十里坪劳教所,已绝食抗议非法关押49天。 张剑波原是浙江工业大学的97级研究生,2000年9月因仍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判刑4年,并被学校开除研究生学籍。 2004年3月29日中午,张剑波在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合力村工业园区向一店主李某讲真相并且给他一张法轮功真象光盘被举报,后被恶警跟踪至绍兴县永利热电厂门口被绑架关刑拘。张被抓后,即绝食抗议,并在看守所唱法轮大法真象歌曲,很多在押人员也学会了并跟唱,据说有警察也学唱了。因为此事,看守所不敢久留,于4月29日迅速将张非法判决劳教两年,张不服并拒绝签名捺印。 目前张剑波已被送至浙江省龙游县十里坪劳教所,截至今日已绝食49天,生命危在旦夕,并已送劳教所医院抢救。据说,张剑波的家属前去探视,被劳教所没有人性的拒绝。劳教所至今仍关押着三十多位男大法弟子。 相关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浙江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劳教局局长 徐颜吉 0571-88089031(办) 浙江省龙游县十里坪劳教所 邮编:324402 所长:薛永新 手机:13905705955,0570-7066002(办) 教育科科长(直管法轮功):汪宗亮 0570-7066038(办),0570-7066310(家) 政委:胡建宏 0570-7066005(办),0570-7066118(家),手机13706705157 劳教所其他责任人:祝副大队长(很邪恶),俞副所长(分管迫害法轮功),孙副所长,叶副所长。 十里坪劳教所医院(进行灌食迫害部门) 邮编:324402 朱院长(男),端木院长(女),电话:0570-7066250或7066106 绍兴县公安局 绍兴柯桥鉴湖路129号 312030 国保大队 顾志贤 0575-5580145 郝龙山 0575-5580146 谢红星 0575-5580147 绍兴市政府法制处 0575-5135295 许刚,谭先生 注:张剑波因不服从劳教判决,正在申请行政复议,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受理单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受理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571-87286582(办)。 绍兴市委 绍兴市小校场 9号 邮编:312000 办公室 0575-5136602 信访办 0575-5132842,5145914 绍兴市政法委 绍兴市胜利西路660号 邮编:312000 书记室 0575-5156474,5158540 秘书长 0575-5154166 办公室 0575-5156469 执法监督处 0575-5156495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人民东路 邮编:312000 法制处 0575-8655583 办公室 0575-8655578 总机 0575-8651333 绍兴县政法委 绍兴柯桥鉴湖路129号 312030 副书记办公室 0575-4119180 书记:张增龙 委员办公室 0575-4126189,4126120 综合科 0575-4119181,4126190 调研科 0575-4119182 绍兴县信访局 绍兴桥鉴湖路129号 312030 办公室 0575-4126394,4119156,4119123,4119129 绍兴县人大常委会 绍兴桥鉴湖路129号 312030 办公室 0575-4126098,4119166 法工委 0575-4126086 信访室 0575-41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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