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16日】作者按:我是一名律师,由于有一个案子与瑞昌有关,在“五一”长假期间来瑞昌取证,顺便看望一下那里的亲朋好友。在瑞昌一位朋友家,我有幸遇到几位修炼法轮功的学员,他们听说我是律师,顺便询问有关法律知识,问我:“人民进京上访是不是违法?”“修炼真善忍到底错在哪里?”“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用非常残忍的手段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他们为什么没有人追究?”……等等,我坦率的告诉他们,在中国,权比法大,有权的人无恶不作,邪恶的有权人随便就可以把人置于死地。 他们见我听得仔细,态度祥和,语气坚定,就把他们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事实,告诉了我,我作为一名律师,应有正义之感,不负众望,对那些知法犯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势力彻底揭露,让他们的丑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这期间,我还看到了海外制作的光盘和有关资料,知道了法轮功在全世界的洪扬情况,天安门自焚是个骗局,国外6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在修炼法轮功。我弄不懂:同是一个师父,同是一个法,全世界各国都可以学,偏偏发源地的中国就不允许学,这究竟是哪家的理? 以下将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事实曝光一二: 曝光之一:马家垅劳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恐怖场所 众所周知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比当年渣滓洞的酷刑还严重得多,他们的手段是管教干部唆使犯罪分子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强迫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则减刑三个月。 1、市麻纺厂干部周佐福,男,54岁,因坚定信仰真善忍,不放弃修炼。从99年7.20以来先后七次遭抓捕,并于2001年4月28日由恶警周佐林等送至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家被公安恶警抄家二次;在劳教所受尽折磨,脚镣手铐伴随着他度过了700多个日日夜夜,体重由原来130斤下降到80斤,骨瘦如柴,两手腕疤痕累累。在恶警吕任奎、田某的唆使下,狠心的吸毒犯为了达到减刑的目地,对周佐福长时间吊铐,有时连续折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导致他休克两次,晕倒两次。有恶警撑腰,吸毒犯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在二大队期间,恶警田教导员和邓某将周佐福的双手吊起,地上打了腊,使他站不住,邓某叫罪犯周光华加高,整个身子悬空吊起,双手全部红肿,从晚上七点到第二天上午七点持续12个小时,每一刻都在呻吟着,疼痛难忍,右手都变形了,手铐在肉里看不见,恶警邓某说,拿块布把手盖上,不要被女子大队她们看见了,说我们太残忍了。2001年8月份左右恶警还逼迫他6天6夜不睡觉,白天劳动,晚上进行折磨。 2001年9月份调至一大队,吕任奎指使吸毒的犯人李春伟对周佐福进行非人的迫害,李曾说:“在劳教所干部见我都让三分,我打人是往死里打,有时打了之后送医院抢救,有的打断了几根肋骨,吕教导员说了,逼你转化后给我减刑三个月。我要叫你周佐福不敢进这个班,睡这个床,见了就有恐惧感。” 犯人李春伟叫周佐福在铁架床上平躺着,用手铐将双脚铐死,双手从头边铁栏杆伸出后卡死,然后李用双手压手铐,大约这样连续一个星期,下个星期是用一只脚踩手铐,最后是双脚,整个人踩在铐子上,总共大约20天左右,直到他身上冒汗和快要休克为止。另一个吸毒犯看不下去了,说这样难受活受罪,你还不如死了算了。周佐福说:“我是捍卫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是正法。他要怎么干是他的事,我决不会自己去死。”每天折磨周佐福的时候,李都要边踩边问:“你受得了吗?”说受得了就加压,受不了就写保证。由于踩压过重,双手腕流出血水,天天折磨,受伤腐烂的面积逐步加大。 恶犯李春伟除折磨大法弟子外,还强迫周佐福把口张开,把地上吐的痰与灰尘搓成条塞进周的嘴里,并说这是在侮辱你知道吗?何等卑鄙无耻! 2、以下是供销社土产公司职工魏案珍的自述。,我于2000年12月底进京上访,被扣留在瑞昌驻京办事处,后由分局恶警徐梦林等四人押回关在拘留所,从2001年4月2日被送至马家垅劳教所劳教二年。 在劳教期间,大法学员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尽了折磨和摧残,每天都会遭到恶警指使吸毒女犯的漫骂和欺凌,在四大队老二楼设立禁闭室、主攻房,他们采用下流的各种手段,以达到强制学员放弃信仰,放弃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而所谓的转化做违背良心的坏人坏事,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地。 在2002年5月份,恶徒把我关进主攻房,主攻房里有一张“逍遥床”,床约长5尺,宽2尺多(单人床一样大),床面是木板,中间一个圆洞,床的两头各有两个铁环扣,那是用来夹大法学员的手和脚,中间那个洞就是大法学员长时间绑在床上拉大便用的,上面还有没洗干净的大便散发臭气,窗子上还挂有两副手铐,我由三个吸毒女犯包夹,它们轮流值班,晚上要我头顶着墙壁弯站立通宵达旦,白天强迫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象,就这样日日夜夜,在主攻房关12天后又关进禁闭室,禁闭室占地一间约4、5平方米,共九间,里面又小又黑,大法学员长期关里面不见天日。 2002年11月份的一天,恶警宋文刚、奚辉、陈世礼,逼我穿劳教服,挂牌子,写保证书,我拒绝,宋文刚说:“你不写就吊铐子,没有什么话讲。”恶警指使三个女犯把我双手分开吊铐在上下铺铁床柱子上,约过四个小时后,我要小便,它们也不放我下来,让我站在高凳子上,下面放个桶接着,由于双手吊铐在头上方,吸毒女犯解开我裤子时死劲往下一拉,整个身子往下一带,手铐一下卡死,顿时我大汗淋头,两眼发黑,昏死过去了,等我醒来后就听见宋文刚对三个女犯说“让她休息十分钟,看她写不写,不写就再吊铐起来。”我听到后立即喊叫起来:“我是冤枉的。”恶警奚辉连忙叫吸毒女犯用洗脚布塞住我的嘴,不让我喊,一位女恶警丰某指着我“写不写?写不写?”我摆摆头,恶警们叫喊着:吊起来,女犯张丽、陈某把我拉起来接着吊,一吊就是30多个小时,我的手腕,手背全部红肿、麻木,一个多月才消肿,半年后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 曝光之二:公安局一科执法犯法,践踏宪法,破坏宪法的尊严 1、瑞昌市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的决案和执行机构,完全独立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头目兼公安局副局长周佐林,一科科长范康及徐尤池、李小玲、郎雅冰、范毓方(公安局特务)、郑某、余引、徐梦林、丰文辉等近五年来追随江氏集团,肆意迫害法轮功群众,置国家法律不顾,乱抓乱捕法轮功群众,违反了国家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到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些恶警在瑞昌为所欲为,随意抓捕大法弟子95人次,非法抄家,搜缴大法书籍、音像、炼功带;办洗脑班,强迫学员放弃信仰,指使地方片警、乡镇政府、居委会、学员所在单位经常打电话或上门骚扰学员和家属,采取蹲坑、跟踪学员、监视电话、手机等非法手段,还对修炼群众大打出手。 2、 以“转化”为名,向学员和家属强行勒索钱财。 (1) 1999年7.20后,瑞昌陆续有12名学员进京上访,向中央领导陈述事实,被公安局恶警何少锋、徐尤池、高某抓捕,关押在拘留所5-15天,每人罚款1000元。 (2) 1999年底码头学员陈新娥去北京上访,被恶警徐尤池等人抓捕,关押在市看守所37天,并向家属勒索15000元才放人。 (3) 1999年12月下旬大法学员朱具淑、周志斌、曹路林、柯映春分别进京上访,被公安局一科恶警徐尤池、彭经才等人押回,关在市看守所,在关押时徐尤池逐人搜身,将这四人身上的现金1100元全部塞进腰包,并强行每人罚款3000元。 (4) 2001年5月8日公安局一科恶警将大法弟子漆小瑞、朱水霞、王冬娇哄骗到瑞昌宾馆房间,进行非法提审,事后关押市看守所,漆小瑞关押50天,恶警向其丈夫(医师)勒索15000元罚款,以上勒索钱财均未办任何手续。 (5) 2000年3月31日大法学员肖水木、王冬姣、张晓红、涂淑兰、宋新华因进京上访被公安局一科恶警徐尤池、范毓方抓押在市看守所60天,范毓方执法犯法、弄虚作假,在释放学员的前三天,将他们转至拘留所非法关押,6月6日通知学员家属交清两所的伙食费和其他费用每人共1200元,钱交齐了才开一张拘留15天的证明才放人。 (6) 除市区这样乱抓乱关乱罚外,对农村的大法弟子也从不放过,花园乡的大法弟子五人每人罚款200元,也不办理任何手续。 3、 侵犯人权。随意关人、打人、骂人。一科恶警范康经手抓捕大法弟子,关押50多名,14名送去劳教,都是范康一手经办的,有的大法弟子在关押期间,在非法提审时,范康经常动手打人,王冬姣、张晓红被打几次,经常骂大法师父、骂大法弟子,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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