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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市恶警犯罪事实
【明慧网2004年5月14日】黑龙江省北安市公安局的不法之徒,自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大法以来,紧随其后,对北安市的法轮功修炼者進行迫害,敲诈勒索无恶不做,公安局正、副局长荆占江、姜长军等不法之徒讹诈法轮功学员的罚款就达六十多万元。

2003年12月22日,大法弟子李殿荣在家中被北安市公安局恶警绑架,现被关押在北安市看守所。

荆占江、姜长军伙同属下武振明、李文革、李明涛等人,还利用职务之便,随意抓人,随意批捕,借机高额罚款、肆意勒索或暗示嫌疑人家属拿钱,达到数额方可放人。否则,被抓的人就被长期非法关押或任意做假材料,上报判刑。因拿不起钱而被无辜判刑的冤案太多了。

北安农民苗凤英,因自家田地被姜的亲属多占了,便多次上访,遭到姜报复,被拘留。出来后,她又進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接回后,武振明恶狠狠地说:“这回老子关死你,看你再上访。”她被关押数月后,竟然以“炼法轮功”的罪名被非法判劳教三年,送進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而她根本不是炼功人。只是这些不法之徒都知道对法轮功学员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的加以迫害。

另外,武振明、李文革、李明涛等人有恃无恐,常以查法轮功为名破门而入,见有钱人家,就逼主人骂法轮功,不从者,便以法轮功论处,抢了钱财,再把人带走。有一次,他们三人闯進一百姓家,抢走三个皮包,五百元现金被武振明塞進腰包。武振明为泄私愤,曾用手枪把将一个人砸得头破血流。提审时,他和李文革私设刑堂,将一对嫌疑人夫妇“上大挂”,尼龙绳勒進肉里,身上多处血迹斑斑;将一名女子手指砸断;李文革把一壶开水倒進一女子上身……

武振明本是北安一流氓,素质极差,品质恶劣,花钱混進公安队伍的。在荆、姜庇护下,武家开起了“酒吧”,荆、姜及公安中的色鬼都去武家。北安市看守所违反国家法纪法规,任意对嫌疑人滥用刑具,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所长郑海涛、陈忠伙同恶警邹杰、龙大夫、李吉祥等人动辄打骂嫌疑人,对他们上刑——手铐、脚镣、灌食、“扣地环儿”。令人发指的是,他们把人踩在地上,用粘满泥土的液化气管子给人灌食——粒盐、泻药等。被灌者吐出的有血、蛾虫、黑线头儿。有的牙都被掰掉了……

江泽民镇压好人、迫害善良无辜的百姓,一手遮天,对法轮功人员推行口头密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问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种族的残暴政策。它打压的是最古老最基本的人类道德,毁灭的是人类仅剩的一点做人的良知,打压的同时助长着假、恶、暴、贪污、腐败。也使得这些北安的不法公安人员执法犯法,有法不依,鱼肉百姓乡里却肆无忌惮,把残害好人却成了正当的,敲诈炼功人的血汗钱趁火打劫也成了合法的,简直是黑白颠倒。其实从这我们也可看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对每个人的迫害!

当日前一篇文章: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恶警指使刑事犯人凌虐大法弟子
当日后一篇文章: 明慧周刊(第1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