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12日】王秀媛,女,52岁,沈阳市沈河区大法弟子,在被关押于龙山劳教所期间被折磨得生命垂危,被释放一周后于2004年4月27日离开人世。
2002年,因王秀媛向本地区公安分局和正阳街道办事处政法科写信,讲法轮大法好,阐述民众炼功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后在家中被恶警绑架,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在沈阳市龙山劳教所。在龙山劳教所关押期间,因王秀媛坚定信仰,受尽精神与肉体的双重迫害,不让睡觉,精神摧残,遭毒打、体罚、强制高强度劳动等残酷折磨,使王秀媛身体极度虚弱,生活不能自理。后王秀媛生命垂危时,被转到辽宁省监狱总医院,直到2004年4月19日才被释放。由于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出院一星期,于2004年4月27日含冤离开人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