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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流离失所做资料的同修切磋
文/辽西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4月8日】在此想与流离失所做真相资料的同修就如何走正自己的路的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从证实大法的需要来看,流离失所做资料的确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形式——目前在家弟子在做资料等方面还不能独当一面,而且这么长时间流离失所的同修发挥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也就是说,这个形式不是问题,问题出在大家的状态上。

流离失所同修多是从教养院中坚定走出来的,在工作、家庭各方面被迫害比较严重,回家后多数同修是不堪恶人骚扰而走上了流离失所做资料的路。这些同修一直走在证实大法的前列,的确很了不起。

但我感觉后期大家的心态明显没有以前纯净。是不是每个流离失所的同修都该问问自己:我是为了什么流离失所,是为了逃避在常人中的矛盾和不如意吗?是为了在这个群体中谋得一席之地、寻求精神慰藉吗?还是一心一意、舍尽一切就为证实大法?

这样的同修基本脱离了常人社会环境,但随着流离失所人数的增多和互相间联系的频繁,好像流离失所也成了另外一个小社会,其中也产生了各种“社会关系”(比如同修之间谁修得如何之类的互相衡量比较,互相间的评价,互相在彼此心中的“地位”和形象,互相间的关系好坏、人缘如何等等),和另外一种“物质环境”(比如学法和讲真象的各种工具:电子书、mp3、摩托车、电脑、笔记本、移动盘、手机,乃至各种生活用品和各种版本的大法书籍等等),有了很多让人执著、让人动心、让人争斗的东西。

而在这样一个对修炼人更具“诱惑力”的复杂环境中,很多人对自己的执著掩盖起来很容易,因为这些东西看上去都是与修炼和证实大法有关的,都可以拐弯抹角地和“证实大法”扯上关系。如果本人不愿正视,别人便无能为力。

表现突出的一个是同修间的矛盾,也就是在流离失所的“社会关系”中“勾心斗角”。另一个是对于物质的执著和用钱的问题。这个问题明慧上已有多篇文章提醒过。

比如有的打着证实大法的旗号用做资料的钱买mp3、电子书等奢侈的东西当作自己的,买笔记本、移动盘等东西讲究档次、对做资料的钱用起来不如当初用自己的钱那么珍惜等等。而对于这些物质的执著,也不只是占有了这些东西的人才有,还没有的人同样在心里蠢蠢欲动。又因为这种心态的人很多,所以互相之间攀比起来,还觉得理直气壮。个人修炼时期关于自己对物质的执著大家尚能比较警惕,可修了这么多年,这一点反倒退步了,这对于一个正法修炼者来说是不应该有的现象。

这些问题,其实《金佛》中早已提到了。

简单几句,建议同修重新审视自己的初衷和心态,归正自己,走好最后的路。

当日前一篇文章: 教训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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