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9日】1996年我有幸得了法轮大法,今天我的身体很棒,一点病也没有,过去的药瓶也都扔掉了。 自从99年7.20以后,江泽民一伙开始迫害法轮功,使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出门必须向派出所报到,就这样达一月之久。并且恶徒多次上门骚扰,打乱了我的正常生活。有一次恶徒问我炼不炼,我坚定地说:“炼。”就这样恶徒把我带到派出所,白天让我站了一天,晚上扒了我的棉袄,光着脚站了一晚上。还逼着我辱骂大法和师父,并强迫家人交纳押金一万元。 2000年6月24日,我到北京去说句公道话,遭到恶徒抓捕,又通知当地派出所把我押回来。回来后,蒙上眼睛坐在铁椅子上暴打,晚上被锁在暖气片上,并把我身上的现金和大法书籍全部翻走。派出所的恶徒还说:“还是整法轮功好啊,不到半小时就弄来了三千元……”它们还逼迫我家人交纳500元现金作为出车费,家人拒交,遭到恶徒的一顿拳打脚踢。两天后我被押到市看守所拘留15天,恶警强逼我放弃修炼,由于我不放弃信仰,它们又对我非法加期15天,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关押期间恶徒为了阻止我炼功用高压水“冲”我,冻得我全身打冷战,就连看守所的水泥坑都灌满了水,上面的席子都漂了起来。 一个月后家人不忍心,拿钱”保”了出来。自从这以后我便流离失所在外。又过了不长时间,不法人员又到我家来抓我。由于我不在家,它们连续几次都扑了空。它们不死心,想骗走我的女儿做人质,结果被家人识破,它们的诡计又一次落空了。 2001年10月我回到家,它们晚上又来抓我,用开会的谎言骗我到了派出所。逼家人每天去送饭,五天后它们又逼家人拿3000元押金,并说每天交生活费100元,由于我拒不交纳押金和生活费,多次遭到恶徒的毒打,打得我站不起来,只能扶着墙走路。家人无奈只好交上钱把我“保”了出来。自从这以后,不法人员又数次到我家骚扰,由于我出来后到了亲戚家,才避开一次又一次的非法抓捕。 2003年11月份,恶徒得知我回到家,又一次来抓我,由于我走得急,才避开了它们无理的抓捕,但家中的门锁被恶徒强行撬开,恶徒对我的房间进行非法搜查,带走了我刚买不久的录音机和我师父的相片。它们的恶行让亲人们又目睹了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现在我又一次的流离在外。 法轮大法教我们以“真善忍”为原则做一个好人,我想我的信仰不会错的,我不会放弃我的信仰,因为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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