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8日】(明慧记者刘东编译)自从加拿大公民、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于3月15日在加拿大启动诉江法律程序,得到了来自包括政府议员、大学教授、学生会等加拿大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支持和声援。2004年4月25日,加拿大国会议员吉斯-马丁(Keith Martin)和斯万-罗宾逊(Svend Robinson)致信最高检察官爱文-考特勒(Irwin Cotler),呼吁他同意张昆仑教授起诉包括江××在内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马丁议员在致最高检察官的信中说,我们鼓励加拿大政府按照加拿大刑典(the Criminal Code),起诉包括前中国国家主席江××在内的那些在中国酷刑折磨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教授的责任人。 马丁介绍说,从2000年到2001年,因为修炼法轮功,张教授在中国四次被非法逮捕并受到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张教授寻求正义的诉求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帮助制止对和平的法轮大法修炼的残酷铲除运动。加拿大人将继续表达他们对这一剥夺基本人权行为的深切关注。 马丁议员指出,张教授提供的证据描绘出一场企图摧毁法轮功学员意志和经济生活条件的系统性迫害,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江集团使用了监禁、酷刑和心理迫害等手段。此外,被告名单上列举的一系列指令以及这些被告被指控罪行的证据都明确表明这场迫害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构成了反人类罪。 马丁进一步指出,证据还表明中国的司法系统不但没有向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帮助,相反却参与了这场迫害。这表明起诉只能在中国以外进行。今天,张教授的案子是加拿大人第一起利用加拿大法律为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伸张正义的尝试。 马丁说,加拿大签署并批准的《联合国反对酷刑公约》是有效根除酷刑的保证。我们认为此案应被允许由法庭进行庭审。 罗宾逊议员也在信中指出,因为修炼法轮功,张昆仑教授受到了中国政府的残酷迫害。加拿大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将实施酷刑者绳之以法。因此,我同张教授、法轮功学员和加拿大各地众多对中国政府及其官员的人权暴行感到愤怒的加拿大人一起,呼吁最高检察官同意张教授在加拿大起诉那些酷刑折磨张教授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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