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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 政保科张国峰借机中饱私囊
文/山东齐河县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4月25日】令人难忘的1999年7月22日凌晨4点,近60名大法学员和往常一样陆续到县农行门前准备炼功。这时,从早已停在这里的几辆警车上下来数名干警,切断电源、制止炼功。学员们被赶到农行门前的一个角落,由一人喊着功法口诀,安详的做完了五套功法。当天,公安局把10余名大法弟子劫持到齐河县宾馆非法关押,强迫学员看电视上对大法的疯狂诬蔑,逼迫学员放弃修炼,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不允许回家,强迫每人按每天200元的标准交生活费。江氏集团的邪恶黑手伸进了齐河,同时也给个别恶警铺上了生财之路,原政保科长张国峰就是其中的一个。

1997年县城内仅有6人炼功,到1999年全县发展到100多人,县城内就有60余人,其中多人患各种疾病,通过学法炼功,身体都有很大改观,并扔掉了多年的药罐子,这些人不求名、不求利、按照老师“真善忍”的教诲在家庭、在各行各业都做一个好人。

但从7.22以后,恶警强迫学员出门请假,对学员实施非法监控,往学员家打电话骚扰,搅得天无宁日,逢节假日恶警还多次举办洗脑班,对大法学员进行精神迫害,逼迫大法学员放弃“真善忍”做好人,并借以搜刮钱财,强立名目对学员非法罚款,罚款数额随口就定。在2000年3月1日至15日(两会期间)由于路可喜、黄玉萍、吕桂凤不放弃修炼被送往看守所,恶警一次收他们三人现金7900元(其中每人300元生活费),另外又向黄玉萍单位(齐河县信用合作银行)勒索3000元。

为了讨个公道,2000年10月1日部分学员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被劫持回来后,他们被送往山东王村劳教所,其中大法弟子孙振山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回来的路上政保科长张国峰见有机可乘,张口就向孙振山的家人要1万元,说,如能交上1万元钱可直接送孙振山回家。家人当时在公安恶警的淫威下没有想到用法律正面制止张的非法行为,无奈的让张国峰等人到饭店大吃一顿,非法罚款才由1万元减至7000元。后来从接任的现政保科黄科长口中得知,关于孙振山此事的处罚金公安局账面记录是4000元,那3000元的去向不得而知。大法学员李昌芹夫妻二人去京未成而遭到非法搜身,身上仅有的700元钱也落入张国峰手中。

大法学员吕桂凤在劳教所绝食抗议非法迫害,18天中三次查体均是病危,最后一次通知齐河公安局去接人,张国峰怕出事担责任,通知了吕桂凤的儿子、媳妇一块儿去接。等绝食18天的吕桂凤出了劳教所的大门,大家看到身体无大问题,儿子和媳妇的一颗悬着的心才落了地,张国峰看吕桂凤的状态很好,企图象勒索孙振山家人一样敲诈吕桂凤的儿子,张口向吕的儿子索要9000元钱,吕的儿子一身正气的对张国峰说:我家没钱,那你把我留在劳教所吧。张国峰听到这正义的抵制后灰溜溜的只好作罢。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德州转化班和齐河公安局共勒索10来名大法弟子的现金约70000余元,其中有位大法弟子一人就被非法勒索现金2万多元。另外还没收某复印部所有复印设备及微机一台和10000元现金。(齐河县百姓收入很低,在县城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月收入只有200-500元,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有1000元以上的月收入,那成千甚至上万的非法罚款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何等的经济负担可想而知了)。正如某干警所说:“依法治国是口号,炼法轮功的怎么整都不过分,把某人灌死,最后剩一口气就送炼人炉去。”这就是江氏迫害下浓雾笼罩的齐河。

我们无怨无恨,只是善意的告诉干警和世人:善恶是有报的,要记住十年浩劫中的“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最后不也是被推上审判台了吗?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是它一意孤行,它不代表政府,也不代表人民。法轮功在世界上洪传60多个国家,现在多国起诉江泽民,审江的日子不会太长了。

注:在行政区划上齐河县隶属于山东省德州市管辖,与省会济南仅有黄河相隔,是一个小县城。电话区号是:0534

当日前一篇文章: 山东龙口市恶人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当日后一篇文章: 吉林市龙潭区铁东街道和武汉路派出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