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5日】我今年75岁了,95年9月有幸得法。得法后,身体健康了,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思想得到了升华,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99年7.20后,江氏集团对法轮功进行迫害,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非人的折磨。对我这位75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在2001年旧历12月初九我骑车到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抓。被带到前门保安大队。他们就问我从哪里来?什么地方人?我不告诉他们。后又被押到小红门拘留所。他们又问同样的问题,我说了。二天后,被我居住地镇领导带回。被逼迫,威胁,罚款四千元。过后又于2002年三月初一镇领导带人去家中非法将我抓到拘留所。恶徒轮番逼迫、威胁,我都不听,我被拘留27天,被非法罚款2000元,逼交饭费300元后被放回。 在2003年非典期间公安局董飞带人到我家搜查,将大法书、资料抄走,把我非法劫持到公安局进行审问。罚款3000元。于夜间一点多才放回家。在2003年9月29号县610李志民带人将我从家中抓走送到张市沙领子洗脑班。18天后我被迫交了500元被放回。 不管邪恶势力怎么迫害,我始终认为大法好,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谁也动摇不了我修炼这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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