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1日】我因2000年12月中旬进京上访被关押在丰润看守所97天,后来说是“无罪释放”,实际上是又把我转送到丰润小八里法轮功‘转化’学校,一关就是230天。因我不改变信仰,被强制执行“刑事拘留15天”,又被关入看守所。到第41天家人怕我体力不支,瞒着我为我写了担保书,他们才放了我。当时我再三问610的王利民什么条件放的我,他还一再地骗我说没有条件。这次合计被关押368天。 2002年12月初。我因再次上访被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30天,他们让在“行拘期满无罪释放证”上签字,后来我被骗进“唐山市法治教育学校”。因遭迫害残忍,我违心地写下了什么才出来,这次共被非法关押290天。 在看守所,我被与刑事犯关在一起,在‘转化’班,我被整天锁在屋子里,大小便都不自由,每月还要交500元生活费,可多数连100元的东西也吃不上。但是他们受蒙骗的人还说:“国家对你们够关心的了,抽调了大量人力、物力,教育‘转化’你们,如老师对学生,医生对患者。”有的‘转化’班还写出“实事求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等的标牌。事实如何?以下仅举一些事实请公断。 一、大约2001年3月底的一天,散会回宿舍时已中午。这时室内东墙上写上了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标语,西墙上写着“爸爸妈妈快回来,爷爷奶奶和我需要您”比巴掌大的水笔字。诽谤大法诬蔑师父的标语院内所有的墙上早已写满了,现又搬到屋子里,无非是让你只要睁开眼睛就看到墙上的字。我一进这个所谓的学校,就有人告诉我说“我们是人民内部矛盾,认识问题”。我想当年的右派是人民内部矛盾还给出路呢,这不是激化矛盾吗,这是其一。室内挂着用镜框镶着的规则明确规定“不许在墙上乱写乱画,为保持清洁,除每天清扫外,每周要大扫除一次”。室内就我一人,一切由我负责,我想这么不讲卫生有碍观瞻,这是其二。其三是那西墙上的字纯属挂羊头卖狗肉,谁不愿回自己的家?家家都有老小,本来我就是好公民。我刚想到这些便拿起扫帚把字擦掉了。下午副校长石爱城见状,开门进屋不让我说话,连推带搡对我拳脚相加,打累了抄起笤帚接着打,还自语东墙上的字你擦了是你不愿看,那西墙上的字你为啥给我擦了?直到把笤帚打碎了他也累了才住手,跟他一起进来的一个年轻人给我一个大嘴巴才走。打得我浑身疼,好些天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次日他们把我叫到副校长办公室,室内已坐满了人:有治保组的,帮教组的,值班室的等等。不等我把话说完,正校长林秀华就站起来了,对我大声呵斥一通,副校长附和着说了一阵,重重地给我一个嘴巴,还说:“要是当年毛主席那阵儿早把你们活埋了……”这才让我出来。这就是他们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二、2001年4月29日下午两点,在小八里‘转化’学校2号宿舍里住着马瑞静(50岁)、沈德祥(52岁)和我(64岁)三人。我从厕所回来见校方司机郑春生(38岁)对马、沈二人说:“你与他俩还不一样,沈是下岗的,马是没有工作的,××党给你开支你还不听××党的,我是谁给开支我听谁的!”我说:“你别急,我告诉你,我们做的事是对党、国家是有好处的。”他蛮横地说:“谁让你说话了?”同时拳脚相加,我说谁让你打的?他说××党,我说咱们找校长去。他说你敢过这门坎我就打死你,边说边脱去西服上衣。马、沈二人上前劝阻说你不要打这么大岁数的老太太了,他不但不听,还踢她俩,踹她俩的小肚子。这个司机还把我骗到没人住的5号宿舍,把我的头往墙上磕,打嘴巴等,打了好一阵,又把我弄到2号宿舍接着打,我突然听到从我的腰部传出“咔”的一声,声音不大,我就再也挺不住了,幸亏马、沈二人手急眼快,上前把我抄住,我才没摔在地上,在她俩把我放在床上的过程中,郑还从地上端起一个水盆子往我头上浇,她俩给挡住了,水洒在她俩的裤子上还灌到鞋里。这时我只能静静地仰卧在床上动弹不得,喘大气、咳嗽、打喷嚏,整个腹部都疼。我强烈要求与家人见面,但校方封锁消息说610有令,所有家属一律不许探视。这下可让马、沈受累了,接大小便、吃喝、洗漱全包了。 我在没吃药、没吃营养品(当时的伙食标准往多说也超不过60元/月),不到两个月我就试着自己走路了。可七一那天石爱城又踢我腰部三脚,扔了的棍子又拄上了。他们不仅打人、还骂人,诽谤大法,骂师父、骂学员;室内安置高音喇叭,有时早上起床就开播破坏大法的录音,一直到晚九点多才停,不到15平米的小屋有的安置两个、三个、甚至四个喇叭,他们就是这样做所谓的‘转化’工作的。 三、唐山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根本就不讲法律。610把我送到这里,首先他们与我原工作单位索要一万元钱,并要求每天出两位老师与我做陪,顾名思义,既陪又教,这样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监控之下。他们打着善的幌子栽赃、诬陷破坏法轮功;打人、骂人、非法搜身;长时间不让睡觉还得站着,这样持续十几个昼夜,我两腿浮肿、脚跟麻木,失去知觉,多次跌倒在地;我被强迫看破坏大法的录像片,昼夜不停,每天包夹作‘转化’工作的以孙华为首,还有张阿宁、林峰、王志林等,另外主要还有五个已经转化了的协助他们工作,有王福荣、刘来华、乔得芬、崔**(男)、还有一个年轻女性。这就是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 算起来我两次上访被非法关押近两年,期间抄家、罚款、降级、扣工资,直接经济损失约2.7万元,我除了吃很多苦之外,经县医院鉴定第十二胸椎打成楔形改变,给我的生活、家务劳动增加了困难,给家人精神上造成极大的痛苦经济上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给原工作单位在政治、财力、物力方面造成很大的伤害,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 这场迫害通篇都充满了欺骗,其实所谓的“天安门自焚”、“自杀”、“杀人”也都是假的。因为这与大法修炼的内涵与要求是相背离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天理,这场迫害不应该也绝不会按照它的意愿一直延续下去,正告江氏的追随者不要再助纣为虐,要及时将功抵罪,善待大法,赎回自己的未来。 [编者注]署名的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