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1日】我今年43岁,河北省唐山人,自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修炼以前,多种疾病困扰着我,使我多少年都不知没有病是什么滋味儿。开始修炼以后,我按照恩师在书中写的,做一个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的好人。仅一两个月的时间,多年的疾病离我远去,从此,法轮大法的法理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真正的明白了一个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在我和功友一起学法炼功的短短几个月当中,我发现他们每个人都是好人。就是按恩师要求的那样,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努力的做一个最好最好的人。可是,就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政府在各个城市把辅导员先抓了,我们炼功点也有警察把守,说是不让炼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去了市政府上访。当我到市政府门口时那里已有了上千名的修炼群众。紧接着电台、电视台开始了不实的宣传诬蔑。派出所、居委会开始一次次地找我,让我交书、写保证。我是一名因修炼法轮功而受益的亲身实践者,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信仰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2000年12月17日我去了北京,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天安门广场,我被便衣、武警、警察围着打。他们用脚踢我的胸口,用警棒打我的头,头上尽是鸡蛋大小的包。我被关在城西派出所,在看守所他们把我手脚连铐在一起数日,使我生活不能自理。然后又把我关在唐山第一看守所。 在一所,我受尽了非人的毒打,警察把我铐在暖气管上用电棒电我的全身,开始用小电棒,我按恩师的要求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忍受着电棒的折磨。警察看我不吭声,就又用大电棒电我的脸部、双手以及我的全身,使我的双手失去知觉。他们把我捆在大铁椅子上用袜子往我嘴中塞,五六个男警察按着我给我往身上注射药物。他们后来把我关在唐山第五精神病院两个多月进行迫害,使我差点死在第五医院里,我心中念着:师父、大法、“真、善、忍”。我从精神病院逃了出来,流离失所,不能回家。 我的孩子因我坚持信仰而被迫失去了学业,办事处多次向我家要钱,家人被迫交了一万多元人民币。在精神病院,因他们用大量的迫害精神的药给我注射和食用,使得我目光呆滞、失去记忆。他们指使我的家人看管我,不许我炼功。居委会、办事处、公安局、派出所的人,一次次地来我家,我在家人的打骂中,肉体和精神都受到迫害,不知如何生存下去。但我心中坚信“真、善、忍”没有错,做好人没有错。我在好人的帮助下,从困境中走了出来,在大法中又一次净化了自己的身心。 在我的亲身经历中,我看到了善恶有报的天理,向我家人要钱和对我行恶的人,一警察车祸身亡,一居委会书记因脑血栓不能出屋。在这里我告诉所有的有缘人:法轮大法好。希望所有的善良人都能在大法中使自己的身心得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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