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0日】位于广西南宁市新岸路8号的广西第一劳教所,是集中关押和迫害全自治区男性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全所共十个大队,一个教育队。法轮功学员大多被关押在一、六大队和教育队。一些坚持信仰、拒不肯‘转化’的学员,则被分散关押到其他大队,同时这些学员每人由一至二名吸毒者或其他犯人‘夹控’, ‘夹控’的人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法轮功学员不许互相说话。这些‘夹控’犯人经常在恶警的唆使、默许下,对法轮功学员打骂,生活上故意捉弄、刁难,如不给上厕所、洗澡限定时间等。 在劳教所里,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长时间的进行体力劳动,如做各种彩灯、鞋面等,从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十一点半,中餐和晚餐一吃完就开工,有时干到凌晨二、三点。 对敢于炼功、互相说话或拒绝参加劳动的法轮功学员,恶警就把他们单独关在宿舍里,长时间吊铐,只有脚指头能着地。一些弟子被绳子双手反绑,恶警让其他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而且专踢要害部位,如胸部、腹部和头部等。一些法轮功学员被电击,夏天中午时,法轮功学员被放置在操场,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罚跪,连续一个星期不给睡觉。 劳教所还采取一种恶毒的欺骗手段,如各地新送来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一般不正面做转化工作,只要求他们遵守这里的‘所规所纪’,背地里却指使其他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下狠手折磨。个别承受不了的,就去找警察和管教人员谈‘转化’之事。对那些找警察‘谈话’的人,其他犯人立刻停止对他们的打骂,不仅如此,他们还有相对的自由:如可以打打球、看看电视,中午还可以午休,睡上下铺的单人床。而坚定信念的法轮功学员,则继续被打骂折磨,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晚上睡的是通铺,二十几个人挤在一起,想翻个身都很艰难。 2001年11月,因管教人员指使犯人用侮辱人格、殴打刁难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引发一大队十几名大法弟子集体绝食抗议,后来劳教所把几个坚定的弟子分散到其他大队关押,并用欺骗手段通知弟子家属来所里劝说。 广西第一劳教所恶警名单: 一大队 : 陈大队长 二大队 : 周猛,副大队长,此人直接参与毒打大法弟子。 二大队: 陆学敏 管教干部 广西第一劳教所电话:0771-56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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