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日】和众多新老移民一样,笔者也曾为解决身份问题研究过美国的移民归化局(INS)(现改为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USCIS)的各种法规和政策,从杰出人才、国家利益豁免到劳工纸……,“久病成医”,不觉也掌握了很多移民政策相关的知识。后来笔者曾在移民事务所谋职,期间处理过一些各式的移民案例,包括亲属移民申请到政治庇护的案例。经过几年的观察和实践,在借助各大中西媒体对移民政策动向的报道以及不断更新的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 的资料,从中竟看出了几年来大陆时政背后透射出的一个耐人寻味的侧面。近来赖昌星案因其近日被加拿大政府拒绝给予政治庇护再次沸沸扬扬,于是便提笔成文,与各位共享。 此文要谈及的正好就是和政治庇护(Political Asylum)有关,根据官方的定义:美国在1981年通过了难民法(Refugee Act),庇护(Asylum)和/或难民(Refugee)身份将发给任何外国人在其本国以外的国家中(或已经在美国内),而此人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成员资格,或政治意见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会被迫害的根据的害怕,使其不能或不愿回到自己的国家。难民和政治庇护之间的差别: 两者皆属同一范畴下。最重要的差别是难民的申请一定是申请人在国外,而政治庇护则可在美国申请。 对于申请人而言,要取得难民或者庇护资格,你就需要具备以下的一些条件:你申请政治庇护一定要以在你国内中,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成员资格,或政治意见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会被迫害的根据的害怕的经验。 如果你已在美国之内,你必须在一年之内申请政治庇护,除非你能够证明特别原因,使你无法在一年内申请。否则,你可以在进入美国时申请。即使你非法居留美国,你也可以申请政治庇护。 如果你参与迫害其他人或在第三国已有“安定地定居”,你也许不被允许以政治庇护合法入境。“安定地定居”意味着你获得了除了你国家或美国以外一个国家的永久住处。如果你合乎条件,除非 USCIS 证明你国内条件已有充分地提升,你以政治庇护的申请将被批准。 政治庇护允许你在美国有临时的居留和工作。寻求一个政治庇护可以为他或她的配偶和孩子寻求相关的身份。介绍完美国有关政治庇护的情况,清楚地表明在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成员资格等在国籍所在国受迫害的民众在这块新大陆上确实可以相对得到国际人权法对一个自然人基本的人权的维护。虽然其能够覆盖的范围有限,但对真正需要避开迫害的庇护寻求者们,这可是大开方便之门了。 下面我们来看看最近移民局公布的统计数据,下表中公布的数据是自1996-2002年移民局批准的庇护者数额的部分(全表请参阅:http://uscis.gov/graphics/shared/aboutus/statistics/RA2002yrbk/RA2002list.htm) TABLE 19. NUMBER OF INDIVIDUALS GRANTED ASYLUM BY INS ASYLUM OFFICERS 移民局授予庇护资格的申请者人数表 NATIONALITY: FISCAL YEARS 1996-2002 财政年度1996-2002
Nationality 国籍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Asia 全亚洲总计 5,369 8,672 3,380 5,809 7,730 10,400 10,272 China, People's Republic 中华人民共和国 430 485 666 1,189 3,353 4,802 5,713 South America 南美洲总计 596 318 392 710 2,668 5,857 5,180 Colombia 哥伦比亚 91 48 108 229 2,470 5,672 4,958 纵观全世界的申请者和被批准数字,一组耐人寻味的数字跃然纸上。我们发现就单个国家而言,无论是申请人数还是批准人数,中国都名列第一,而且从1999年起呈现显著上升趋势,这其中的原因,恐怕不能归入当局一直极力向世界宣称的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这种增长速率到在1999年以来每年都几乎以两位数在增长着。这数字代表了什么呢?不难看出,从这个侧面上证明大陆的人权状况每况愈下,以及越来越多中国公民对自己国家的人权的恶化程度越来越担忧和恐惧。从数字递增的规律来看,如果美国的移民签证配额对中国人再扩大的话,显然来到美国再申请申请庇护的中国人还会增加。 这其中,确实有由于在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存在异见而受到中共迫害打压的人士(民主异见人士、西藏人士、法轮功学员、基督教家庭教会等等);还有因计划生育政策而申请庇护者;同时不乏在大陆由于土地被圈,户口受限从而冒险到海外来打拼的偷渡客;不乏一面利用伪造材料申请政治庇护,成功后又反过来投身“迫害者”――中共国家机器的怀抱以换取经济和政治利益的食“人血馒头”者;也不乏令人哭笑不得的那些携款外逃的中共各层贪官以回国会被“迫害”(清查)而申请政治庇护;更有甚者,笔者还听过在国内施行对法轮功及地下基督教会成员迫害的大陆官员在逃到海外后居然又摇身以受害者的身份申请政治庇护,可谓是开了国际玩笑之最了…… 那么从这些数字后引出的另一个话题是:1999年为何成为一个申请庇护剧增的分界点呢?翻开历史书籍报道,赫然显现的是法轮功自1999年中南海请愿之后开始遭到日益升级的打压,笔者特地从法轮功的网站上摘录了一些统计数字,确实让人触目惊心:“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四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88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明慧网2003年4月12日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吉林、山东、辽宁、河北、湖北、四川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48%,50-70岁的老人约占26.5%。然而,这还不是现实的全部。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http://media.minghui.org/gb/death_report.html) 群体性受迫害最多的法轮功至今仍然被视为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那么也就不难知道为什么1999年成为一个申请庇护的临界点了。除此之外,很多自发的民主党派团体不仅不能被注册而且遭到抓捕或判刑(http://www.democracy.org.hk/B5/2002/nov/news_13.html),家庭基督教组织受到各种迫害(http://www.china21.org/),还有大陆如火如荼的强行拆迁(被研究经济的学者称为中国的“圈地运动”)和拖欠民工薪资、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等等,这一切正好反映在了中国人在美申请政治庇护的激增的直接原因吧。 可谓一纸政治庇护书,映射真实大陆局。 最后,要再提到的是,本文就政治庇护这项移民政策的分析旨在提供一些新鲜的视角给各位读者。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受到大陆官方一贯的以民族主义为煽动的宣传,不少刚从国内来美的(更不要说还在国内的)青年,以及一些同大陆有密切利益关系的定居人士,对政治庇护这一移民法规并不能从其以人道主义出发庇护受迫害者的根源去理解,而往往抱有强烈的偏见。现摘录一篇刊在“六四纪念”网站上的政治庇护申请书的节选,希望能让大家启发思路。 选自《中国之春》第二十七期(一九八五年九月号) ——大陆留学生王思蜀谈胜诉美国国务院的官员——自由人权获胜利 民主法治奏凯歌 “问:有的留学生认为申请政治庇护是可耻行为,你怎么看? 答:我申请政治庇护,完全是为了在美国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从事公开的民主活动,我从未想到永居美国。只要国内形势有变,能够允许出版民运刊物,我就会回国。我觉得,寻求政治庇护的行为是被逼出来的,并不可耻。可耻的是逼走自己国民的专制制度。请问,为什么香港同胞不“冒死”逃到国内寻求居留权?为什么美国人不大批到中国和苏联寻求政治避难?如果你跟了一个后娘,她每天打你、整你、你连一个做人的权利都没有,你逃了出来。是你应该受到谴责,还是你的后娘应该受到谴责?” 其实中国的古人反倒是很具有悲天悯人,庇护孤苦的人权、人道精神的,记得 “诗圣”杜甫挥笔写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千古诗篇至今让人感怀不已。呜呼!但愿这个梦不会只是“梦回唐朝”的奢望。 ([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外界评论不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