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15日】2003年12月19日,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要开庭“公审法轮功弟子莫利琼、彭石清”。但是“公审”是假,残害善良、蒙骗百姓才是真。 早在2003年12月15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出了《告示》,上面写着“公审”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并“欢迎”大家前去旁听,但完全没有说明前去旁听需要带什么证件。 12月19日14时,大约有五、六十名法轮功弟子按《告示》上标明的时间陆续赶到法院门口。就在这以后短短的两个小时内,“人民法院”欺骗人民、害怕人民、残害人民、打压人民等等一连串血淋淋的事实暴露无遗。 第一、《告示》上明明写着14时开庭,可是大家站在法院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还不见动静。 第二、直到15点半,突然开来了两趟车,窗帘把整个车遮盖得严严实实的,干警们眼见大门口站了那么多法轮功弟子吓得面如土色。这时大家满以为莫利琼、彭石清二位同修来了。可是,待车子到了跟前,原来是两趟骗人的空车。 第三、后来又开来一趟车,车子封闭严实,押运的干警恐慌、害怕的气氛超过了前两趟车。车子直接开到审判厅门前。审判厅后的过道上已用几张办公桌横挡着,办公桌后面有多名气势汹汹的干警把守着入口处。不一会,车门打开,一些恶警把被铐着的莫利琼、彭石清两同修野蛮地从车上拖下来。这时,莫利琼、彭石清两同修看见门外那么多同修,激动得高喊“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是正法”;外边同修也同样高喊着,同时又集体发正念。这时,同修们看到莫利琼、彭石清两位同修似乎受尽折磨,面容疲惫,精神憔悴,而恶警仍然将他们反手铐着。 第四、大法弟子再三向干警们讲明实际情况,要求进去旁听,被干警无理拒绝。大法弟子又善意地提出在没带身份证的特殊情况下,要求准许签名登记进入审判庭,仍被横蛮拒绝。莫利琼、彭石清两同修的直系亲属在强烈要求下,通过仪器检测和搜身,才勉强进入审判庭。 第五、大法弟子在上述情况下,就只好向干警讲起真相来,特别是最前面的郑珍林同修对他们说:“江泽民草菅人命、视人命如草芥,现在知道被江氏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有姓名、地址可查的就有800多人。而以胡锦涛为首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为了对江泽民的胡作非为实行纠偏革弊;已经提出了“以民为本” 、“要把人命看做是第一位的” 、“要以诚信为本” 、“要保护人权” 等一套套方针政策。可时至今日,他们所实行的还是江泽民的那套,与新的中央领导背道而驰,你们得特别注意呀。”话音刚落,一个恶警指着郑珍林的鼻子大声吼到:“你这是诽谤国家领导人。”与此同时,一个胖矮个盛气凌人地说:“我是院长,有事找我。你们都得跟我出去。”另几个恶警冲出隔着的办公桌将郑珍林同修强行往里拉,同时,还推倒了几个女同修。这时,郑珍林同修的丈夫曹海峰见状前去制止,也被恶警强行抓住,将他们夫妇强行推进刑警室,并立即关上门,拉上窗帘。曹海峰被四、五个豺狼似青年恶警推倒在地,压的压头,踩的踩脚,拳打脚踢的声音在大门外几十个大法弟子都听得清清楚楚。曹海峰的双手被铐着,近视眼镜也被踩坏,强行搜身时裤裆也被撕开,右眼、右脸、脚都受伤。 郑珍林同修在双手被反铐的情况下,目睹恶警对丈夫的施暴,就大声论理:“你们如此残酷毒打好人,你们还是人民警察吗,你们还有点人性吗?这样对待一个年近六旬的老人,你们是父母生养的吗?”恶警们不但不听,还扬言要封住郑珍林同修的嘴。此时郑珍林的衣扣全部被拉掉,里面的衣服也多处被拉脱线,夫妇俩的双手被铐得瘀肿。 在把要求旁听的大法弟子全部赶出法院大院后,将大门禁闭,这就是岳塘法庭进行的所谓“公审”。 最后,郑珍林和曹海峰同修被岳塘区法院非法强加“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罪名强行拘留关押15天。 在此,告诉善良的人们,同时也告诫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天网恢恢,所有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犯过罪的恶人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支持大法的善良人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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