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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五常市恶警对我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4月14日】我是黑龙江五常大法学员,今年37岁。我修炼大法前患有神经衰弱、胃溃疡、心脏病、肾炎、头疼,晚上睡不着觉,整天四肢无力,觉得活着就是受罪。

98年经朋友介绍喜得法轮大法宝书《转法轮》,我用了两天多的时间看完一遍,当时身体轻松,睡眠也好了,我深深地被大法的博大精深吸引了,经过反复通读和学法炼功,不知不觉中疾病痊愈,精力充沛,心情舒畅,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正当我沉浸在得法的喜悦之中,99年7月20日一夜之间,我们伟大的师父被诬陷,大法被诽谤,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被非法判刑、劳教、关押和罚款。我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和信赖的一颗赤诚之心,上省政府反映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被抓回。从此一到敏感日,五常团结派出所警察何祥、街道马主任就到我爱人单位骚扰,让他写保证、担保、或往家里打电话骚扰,使他不能安心工作,身心受到伤害,整天提心吊胆。

2000年7月20日,五常公安局政保科扬松鹏、张晓东到我爱人单位,说有人举报我贴传单,让我爱人带他们到我家抓捕我。当日我不在家,他们把我家翻了个遍,把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讲法带全部抄走,并将我爱人带到公安局做人质,中午又到我家把我抓走。我不说资料来源,他们当天下午将我非法关押在五常第二看守所。因我爱人单位领导出面,托关系、送人情,交了3000元罚款,被关押14天后放回。

2000年1月20日,五常团结派出所警察何祥带着几个人到我爱人单位要见我,爱人说我不在家,他就对我爱人进行监控,后来气急败坏地说:“你说你爱人上哪去了,你带我们去找,如果找不到你就别上班。”单位领导怕影响正常工作,只好让我爱人交待工作,开车带着何祥等人出去找我。到我朋友家,何祥叫我跟他们走,我说:我犯了什么罪,做好人还犯法吗?他说:“让你走,你不走,抬也把你抬去。”就这样我被他们非法绑架到团结派出所,后被关押在五常行政拘留所。到了拘留所,当时正值春节前夕,被非法骗到这里的已经有十几位大法学员。我们集体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

因我绝食身体极度虚弱,被送到五常市医院,家属到五常610找朱宪福、刘晓玲要求保外就医,在我爱人以工作担保的情况下,给五常610交了500元,五常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刘芳收了1500元,我被非法拘留70天后释放。

有不明真象的人不理解说我自私,大过年连家和亲人都不要了,往监狱里钻。不是的,谁不想和自己的亲人合家欢乐过团圆年,享受天伦之乐,可是,面对邪恶的迫害,我不能违心说假话,背叛师父,背叛大法。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无条件地给了我健康的身体,教我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是大法的受益者,怎能不说句公道话。

善良的人们!清醒过来吧,不要被江氏谎言欺骗了,我们顶着压力向你讲述法轮功真象,目的是消除你对大法的误解,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同时也正告那些迫害大法及大法学员的恶人,赶快悬崖勒马,善恶有报是天理,为了你自己,停止对大法及大法学员的迫害,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学员,给自己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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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本溪教养院恶警迫害大法学员的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