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11日讯】我是秦皇岛市大法弟子,在2003年阴历八月十四(教师节),同另一名大法弟子去山海关区发大法资料,被山海关西街派出所恶警陈鹏跟踪,在中午被绑架到西街派出所。当时,以所长为首的恶警把我同另一名大法弟子隔离审问。审问我的有所长王建民和恶警陈鹏等四个人。我发正念,同时用善心向他们讲大法弟子是好人等真相,可他们根本不听,扬言让我站着进来、横着出去,并说些诬陷、诽谤大法的话。他们逼我说名字,我不屈从他们。王建民恶性冲动,用力打我两个嘴巴,恶警陈鹏用手挟我两个肩膀,手指伸在我肩的骨缝里用力压,就觉得疼痛难忍;一个恶警拿来一根用水泡湿了的绳,来绑我两个胳膊,我心里明白,用酷刑逼供是他们残害大法弟子惯用的手段。 当时我突然昏倒在地,心里明白,就是身体不能动、没有知觉。可这群恶警还不放过,恶警陈鹏用细笤帚扫苗儿捅我的鼻孔,直到捅出血才停手,他还不死心,又把自己的鞋脱掉,把臭脚伸向我的鼻孔,他自己说他的脚无比的臭,用这个办法治醒过别的大法弟子。我根本没知觉。他们怕出事,又把120急救中心的人找来,把我抬到床上,我就一直昏睡,所以他们无法从我嘴里审出一个字,我只是发正念。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恶警副所长王剑峰又出现,他更加邪恶,还想让我讲话,他使劲拽我,我不配合他,他用力把我拖到地面,在我的肩上猛踏一脚,我又躺倒在地上,听到他说:他这几天不顺气,还把一支钢笔弄坏了。他们对大法弟子说打就打,能不遭报应吗?也不知谁又把我抬到床上。 到了晚上,这帮恶警就急着编材料,要把我俩送到拘留所。我只是发正念。他们四个人把我抬到拘留所(拘留所与派出所只是一墙之隔),扔在地上,当时我全身抽动,嘴里上牙打下牙。他们也不管我的死活。我发正念让拘留所不敢收我,发了十几分钟。他们把另一学员收到拘留所,而拘留所不收我,没办法,气得他们几个又把我抬回派出所,说着要打死我等一些话。他们把我扔到床上,用手铐把我的手铐在板凳上。到了第二天,也就是中秋节,我的身体很差,他们来了好几个人,有男有女,一起来攻击我。还找来一个年岁大的男人,谎说是炼法轮功的,我不相信他们的话。这个人很下流,动手动脚的。我根本不理他们,一身正气。就这样,他们谁也不管我啦。我就在床上躺着。恶警陈鹏假意说:大姨,你是我抓的,你什么都不用说,我也不问你啦,你哪疼?我觉得他很可怜。到了下午4点多,所长来了,说:你走吧。我就用力起来,慢慢地走出门,全身疼痛,很难行走。一个恶警跟在我后面,也不知是什么目的,又让我回去,说还我的手提包,我又往回走。一个女的把我的包转给所长,所长对我说:你怎么回家?我说:我包里有300元钱。他打开包,300元钱不见了。我包也没拿,转头就慢慢地走了。 就这样,一天半的时间我顺利闯出了魔窟。 回家后,我仍四肢麻木、头疼,直到现在身体也没恢复好,睡觉时,一个小时就得翻一回身,四肢还总是麻的。在江××迫害好人的四年多里,我被恶警多次抓捕,关押长达十几个月,身体严重损伤,上述事实也只是我被迫害的其中一例。我代表善良的大法弟子奉劝山海关西街派出所的警务人员:赶快停止对大法弟子的恶行,江××授予你们迫害法轮功的奖状正是你们所犯罪恶的铁证!善恶到头终有报,谁干了坏事,谁就得偿还啊!难道你要放弃自己的良心、自己生命的未来、家人的未来,而只贪图眼前的功名仕途吗?这些东西哪一个是能永远存在的?不要追随江恶人不要助纣为虐了,否则最终受害的只能是你和你的家人,历史上被利用来当做害人工具的人的结局,大家能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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