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6日】蓝星集团(原济南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法弟子程惠萍被非法判刑5年,现关押在山东省第一女子监狱。该公司党委书记张顺铎,电话:8888401-党委办公室 济南历下区恶徒非法将大法弟子李树茹,(女);于淑芳,(女);郭荣,(女);张爱香,(女);李东,(男);姜国钦,(男);葛延萍,(女)劳教三年。 1999年7月20日期间,济南历下区建新派出所与建新街道办事处恶徒对辖区内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没收大量法轮功书籍和收录机、坐垫等物品,非法拘押大法学员,集中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 在2000年10月期间,他们又对依法进京上访的学员抄家、罚款、没收电脑、收录机等,罚款金额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上万元,十多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判劳教、拘留。他们还采取欺骗、强迫甚至绑架等手段将几十名大法学员抓进洗脑班,导致一些大法学员失去工作,很多家庭妻离子散。 相关责任人: 张耀:原建新派出所所长 鲁××:原建新派出所指导员 谷明剑:原建新派出所民警 廖远超:原建新派出所民警 鲁××和谷明剑在2001年冬天,带领济南电视台摄制人员窜到学员家中逼迫学员诽谤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在电视台欺骗了广大民众,激起不明真相的市民对法轮功的仇视。 山东省劳教局地址:历下区燕子山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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