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30日】我叫邢丽美,今年69岁,家住辽宁旅顺口区光荣街道孙家街。98年喜得大法。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要求自己,为人要真诚、善良、宽容,时时处处做个好人。不但我自己这样做,我还帮助家里人也这样做,亲戚邻居都是有目共睹的。 得法前,我体弱多病,我和老伴退休工资一共才140元,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证,那有钱治病呢?为此,也给儿女添了不少麻烦,大儿子有精神病在家病休,小儿子没有固定工作。那时候,我对生活一点也没有信心。 得法后,我的身体好了,精神也好了,整个人都变了,家庭也随之幸福了。 正当我们一家人沉浸在幸福生活中的时候,镇压开始了,街道、居民为没收我们的书,不让炼功。没有正常的修炼环境了,我旧病复发。为了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和几位功友依法进京上访。当天晚上,被关进旅顺看守所。在我被关押期间,街道办事处的徐得财、李金丽等人来到我家,逼我老伴交出3000元罚款,老伴说“我上哪弄那么多钱哪!”徐得财说“砸锅卖铁也得交钱!”身为国家公务员,竟然能说出土匪一样的话。邻居和亲戚们知道我被抓进看守所,都非常气愤,都说“这么老实的人也能进监狱,这是什么世道啊!” 两个月后,我被非法劳教两年,由于我岁数大,大连教养院让我家人到街道开证明,证明家庭成员情况。可是,街道的李金丽、龙和社区的任丽娜百般刁难,原因是没把3000元钱交上,经过再三交涉,还是不行。没办法,儿女们东挪西凑交上了3000元钱,其中,交到派出所2000元,交道光荣街道1000元。 我女儿到派出所交钱时,光荣派出所的警察吴秘林(县调到登丰派出所)说:“就带2000元,没多带两张?”意思是让我女儿额外多给他点钱。女儿救母心切,没办法,又额外给吴秘林400元。吴秘林没给开正规的罚款收据,只给了一张白条,根本不符合正常手续。 2001年春节前我回来了,街道、居民委、派出所经常上门骚扰。更不能让人理解的是,春节过后的一天深夜2点,我和老伴以及患精神病的儿子都熟睡了,吴秘林和另一位警察“砰砰”的砸门,说来看一看。我和老伴被惊吓,更可怜的是儿子经受不了这样的惊吓,病情反复地发作。中国的“人民警察”就是这样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 在我被非法关押在旅顺看守所期间,大女婿怕我在里面受苦,替我写了“悔过书”。当时我不知道,后来知道后,认为反正不是我写的,消极对待此事。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不对的,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特此声明所谓的悔过书作废。为了弥补损失,我除了给亲戚讲真相,我要让所有的街坊邻居等人都了解真相,使他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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