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25日】[编者注:本文是一名非修炼人所写,其中有些言辞及对法轮功的认识都是作者的个人见解,并不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观点。]* * * * * 我是一个退休的老干部,已经七十多岁了,有四十多年的党龄,看过法轮功的书籍《法轮功》。对法轮功有一定的了解,法轮功一九九二出世,是在“中国气功学研究会”的统一领导下。一九九二该研究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法轮功的功理、功法,功效,并接纳为直属功派。 但是,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南海事件”后,中央对法轮功特别重视,同年六月十日成立了专门对付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监督、策划、打击等工作就此开始了。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央正式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开始了大肆抓人、打人、关押。 对祛病健身、提高人的心性,引导人们做好人的气功修炼者扣上了“非法组织”、“×教”的帽子。法轮功学员想不通,心不服,就反对。对此,一些恶棍不许他们上访讲话、申辩。 有良知的人可以想一想,如果法轮功没有好处,为什么他们对镇压者的严酷打压于不顾,前赴后继呢?他们都是傻子吗?不是,他们是维护他们自己的权利,他们是与那些不法的镇压者抗争,都是好人呀! 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我家周围有很多炼法轮功的。他们都是以“真、善、忍”思想为宗旨,严格要求自己,说真话,办真事;对人和善,总是为别人着想;不自私自利,不与别人争斗,对人宽容,能忍受各种苦难,他们都是思想品德高尚的人。他们起初都是为了治身上的病才开始炼功的,没用多长时间,病奇迹般地好了。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炼功。在我们街边第十委七百多户居民,就有120多人炼功,29名党员中6人也是炼功的(98年时的数字)。 法轮功的组织形式很松散,没有花名册,来去自由,没有政治诉求,只是祛病健身和提高心性,与政治毫无相关,纯粹是气功,他们在家和社会活动中,都是最好的公民,群众都愿意与他们交往。 1、 所谓“中南海事件”的真象是什么? 一九九九年四月中旬,天津一家新闻单位,登出了歪曲事实、污辱法轮功的文章。对此,那里的炼功人就找他们评理,要澄清事实。可是那里政府以妨碍公务为名,调动了几百名防暴警察,又打又抓,还关押了45人。这种执法犯法、野蛮的对待无辜群众的行动,令人非常气愤。法轮功的人这才到中央上访的。“上访”这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为什么不可以呢? 然而,镇压者(违法者)利用他操控的新闻刊物,却把此事说成是“有政治目的地围攻”,蛊惑人心,让人们猜疑:“他们法轮功搞的中南海万人上访,是不是与中央对抗?搞政治斗争?是不是为了夺取政权?”把法轮功上访中央,说成是“围攻”,这不是倒打一耙吗?中国许多下岗人员,找政府请愿,是不是也都成了“围攻”?也都有“政治目的”了吗?这不都是有“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了吗?看来,舆论宣传只不过是为了镇压法轮功找借口罢了。 2、 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真象 法轮功书(《中国法轮功》、《转法轮》)中,对杀生问题说得很清楚: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那么,天安门广场那四个人,如果真的是法轮功弟子的话,怎么能自杀呢?据国际有关组织(IED,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联合国第53届人权会议上已发表声明指出“关于天安门自焚事件是中共当局一手导演的。” 朋友,当时看中央焦点访谈上的自焚事件,您想过没有:如果没有事先充分的准备和安排,录像机怎么如此迅速拍摄到整个自焚事件;怎么可能从打火机点火开始,有那么多的灭火器,如此快的灭火,又那么多的警车和警察,那么快的行动;在医院急救病房里,因为重度烧伤,切开气管的患者,出声都很困难,而小女孩说话那么畅亮还能唱歌?这些都充分说明这是一场有充分准备的栽赃阴谋。 制造如此恐怖的电视镜头,给法轮功栽赃,污蔑法轮功可怕,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欺骗群众,让群众产生误解,为镇压法轮功找借口。请您想想“为什么九二年至九九年镇压前从未发生过这些事情呢?” 3、 为什么中国政府[编注:江氏集团]如此残忍地疯狂镇压法轮功? 法轮功已在全世界60多个国家发展,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扬和好评,已获得1千多个奖励和荣誉,唯独在中国受到如此的迫害。 据从拘留所、劳教所回来的法轮功弟子说,镇压者对修炼人实行惨无人道的酷刑,吉林省林副省长曾指示说“弄死了法轮功就算自杀”。其酷刑手段之恶劣、野蛮、卑鄙在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不仅我们在过去电影里看到的酷刑都用上了,而且还创造出了我们想都没有想到的、无耻又极其下流的酷刑! 如:把人倒吊起来几小时甚至好几天;强行坐老虎凳;指甲下插大头钉;关押在极小的牢里不让坐下,不让大小便;小便(睾丸)上绑细绳拽;绝食抗议时往咽喉里插上管子灌辣椒水或浓盐水;对女弟子扒光衣服往男刑事犯牢里推,让其轮奸;用烟头烫奶头;往下身(阴道)里插电棍放电;男警察以谈话为名强奸……等等,令人惨不忍闻,足以引起众怒。为什么这样?法轮功不用花一分钱极其有效地给自己治病,相信“真、善、忍”,这有什么罪吗? 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有信仰自由”,那么信仰“真、善、忍”这个信仰,为什么有罪呢?到底是法轮功弟子犯法了还是镇压者犯法了?这不是黑白颠倒了吗?镇压不让说话、抓人关押、施行酷刑摧残,加以迫害。 笔者认为有三个原因: (1)法轮功人数太多,大大超过××党党员的人数。法轮功,把如此多的人“拉过去了”(其中还有不少××党员),××党还能让其继续发展下去吗? (2)法轮功信仰“真、善、忍”,不搞贪污腐败。而××党呢?反腐败喊了40多年了,却腐败越来越多,贪官污吏越来越多;××党不讲实话,口是心非,欺上瞒下,互相勾结,比资产阶级政客还厉害。问题太多了,无法解决,就转移民众的注意力,只好打击异己,他们认为法轮功好欺负。 (3)法轮功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很大,对祛病健身有奇效,其名声相当好。而××党呢?拥护的极少,已没有人喊万岁,失去了人民大众的威望。因此,江泽民对法轮功产生了妒忌心、威胁感和恐惧感。觉得长此下去必将失去手中的权力。因此,镇压者就不择手段的,宁可践踏国家的宪法,对法轮功实行残酷镇压。 我们国家50年代后期制造出的冤案还少吗?“6.4”冤案还未解决呢,又制造了法轮功冤枉案。与民众为敌的独裁,何时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多党制”、“实行民主”,政府真正为人民服务呢?中国也签署了国际人权宣言,但是侵犯人权的事太多太多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侵害的谴责,不应该继续以“给饭吃了”、给“非典病”治病了,等等狡辩方式掩盖和抵赖,给民众以真正的民主和自由,才是我国兴旺发达的方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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