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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610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迫害
【明慧网2004年3月25日】洗脑班是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下一个荒唐的产物。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法轮功学员随意拘捕、关押,施以种种手段,其中包括酷刑和各种折磨,目的是强制洗脑,逼迫大法弟子出卖良心和灵魂,放弃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以达到恶徒们所谓的“转化率”。

几年来,廊坊“610”主任韩志光指使恶人赵丽华,利用廊坊外贸科长李树香、管道局物业管理处郭玲、张敬新几名犹大(曾学过法轮功,在强大的邪恶压力下洗脑后走向反面)等人紧随江氏集团积极参与这场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先后在“月城宾馆”,安次区“第二招待所”多次办洗脑班,强迫廊坊地区上千名大法弟子转化洗脑。

一、迫害手段

他们的手段是:当法轮功学员一旦被绑架到洗脑班,就立刻失去了人身自由,如同在监狱一样,被人24小时看管。开始时那里所有的人都表现出对你十分关心的样子,问寒问暖,目的是想用伪善来打动你,以达到让你“转化”的目的。首先让你整天看诬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材料等。犹大们整天给你灌输他们编造的歪理邪说的理论。几天后如不“转化”,便立刻揭掉伪善的面具,让一群犹大们围着你轮番轰炸,并用判刑劳教来威胁恐吓。如还不“转化”,就开始打骂、罚蹲、罚站,几天几夜不叫睡觉(李春英就曾四天四夜没让睡觉),用烟头烫,戴手铐,有的被打嘴巴子,更令人发指的是给霸县法轮功学员郑慧旺灌迷糊药。

对绝食的大法弟子强行灌食,这种野蛮行为给人带来极大的痛苦,甚至令人窒息(全国有许多大法弟子就是这样被迫害致死的。国际上是禁止对绝食犯人采取这种野蛮行为的)。在这种强大的精神压力和残酷手段的威逼下,有的人被迫违心的写了“四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批判书)。有的被逼出病,管道局于静就是这样给折磨出冠心病,不得不送医院抢救。永清女大法学员潘淑霞被折磨一个多月后血压高达240,还送去劳教,直到被唐山劳教所体检不合格后拒收。刘亚杰、李金英等多人也被迫害得旧病复发。

韩志光还用欺骗的办法许愿只要你转化了,出去后立即让你上班。在这期间把单位“610”主任和单位领导都叫到场,说给恢复工作,可一出洗脑班再找领导,领导却以各种借口推托、拒绝(管道局研究院的李春英和周玉珍就是其中的例子)。

二、借机敛财

他们还趁机收敛钱财,每个人都得交所谓的“转化费”(由单位或个人交),5千至1万不等。几年来在洗脑班里“转化”了上千人,而且出班后它们认为“反弹”(清醒后重新修炼法轮功)的人还要反复进班反复交钱。照这样计算,至少是几百万的巨款啊!这些钱怎么用?只有他们自己能说明白。

电视里却把这种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脑班”说成是“救人工程”,是在做“春风化雨”般的思想工作。多么动听的欺世谎言啊!

下面让我们看几例法轮功学员在他们威逼、欺骗下所谓“挽救”后的悲惨遭遇,就更能说明它们是在“救人”,还是在害人。

三、更多事实

1. 侯继明被迫害含冤离开人世

侯继明,男,49岁,廊坊市银河南路永祥街辛庄人。97年得法。7.20后,因常被村委会、派出所、公安局骚扰而流离在外。2002年11月5日被区公安局队长刘彦辉、李爱民,南门外派出所所长单瑞喜,村支书陈殿玉,治保主任陈向强等人从山东老家抓回,在看守所里被戴上手铐、脚镣,遭受打骂,手铐铐进肉里鲜血直淌,后留下很深的伤疤。11月18日被送到“二招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区委武光栋指使黄俊玲等恶人不让其睡觉。大城县的和尚杨井田用东西重重地打了侯继明的头部,从此他便常头痛发烧。在那里他被折磨了半个月,身体和精神备受摧残,在双重的压力下违心地写下了“保证”。2002年年底被放回后,持续发烧一年多(被绑架前他身体非常好,以蹬三轮车为生,什么病都没有)。加之心灵被扭曲后,精神上的痛苦,使他身体越来越不好,常咳嗽,吃饭也常吐,总说心口闷得很,就这样侯继明在江氏集团廊坊“610”这种杀人不见血的精神迫害下倒下了。于2004年1月17日上午11点20分带着深深的痛悔含冤离开了人世。

2. 被“610”迫害精神崩溃投河身亡

孙广娟,女,42岁,廊坊市安次区北史务村人。

2001年10月由北史务乡综治办主任杨宝银带领20余人将她家团团围住,强行把她绑架到廊坊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610恶人指示多名犹大轮番对她灌输邪悟理论,不让睡觉,打骂、侮辱人格。在强大压力下违心“转化”了。后又被逼违心写下了辱骂师父和大法的“四书。”自此她精神崩溃了,想不明白,做好人有什么错。更承受不住明知真善忍好而又不能按着去做的巨大精神压力,一度精神恍惚、压抑以致失常,于2002年7月竟投河身亡。

3. 是谁把马振庭害死的

马振庭,男,40多岁,廊坊市3532工厂职工,2001年底被610绑架到“洗脑班”,被强迫洗脑后精神非常痛苦,身体一天天消瘦,想到医院去看又没有钱,因一家三口都修炼,四年来都多次被绑架、关押,妻子又被劳教三年,公安局、看守所、工厂几经敲诈,仅有的一点积蓄都被勒索光了,等凑够钱上医院,已经晚了。

于2003年7月10日去世。他妻子悲愤地说:“我丈夫不转化能去世吗?被绑架到洗脑班前还160斤呢,谁都知道身体棒棒的,是江泽民把我丈夫害死的!”

4. 被转化后生不如死

还有一名法轮功学员也差一点被这种精神迫害夺去生命,她有幸又回到大法中来使生命再次得救,她谈了自己被“转化”后那一段痛苦经历。

她说:“被迫“转化”后。突然感觉自己身体几乎没有不难受的地方。好象到处都是病,每个汗毛孔都像针扎一样难受,一连数月晚上无法入睡,家务活一点不能干,到处求医看病,吃进口药,针灸,甚至求巫医,全都不管用,六、七个月下来,人已经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了,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真是生不如死。精神完全崩溃了。一个人都不敢在屋里呆。亲朋好友都悄悄议论说这人完了。我也觉得自己完了,不想活了,想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呢,于是在家没人时,我几次想触电一死了之。”

她说:“就在我痛不欲生时。大法弟子帮助我又回到了大法中来,很快身体与精神就恢复了正常,使我又一次感到了大法的神奇,师父的慈悲。在这期间,她一年半不能工作,再加上医药费,经济损失近万元。……”每次谈起这段经历她都泣不成声,非常感激大法的救命之恩。

四、是害人,不是“救人”

读到这里,也许您会问:他们为什么会这样?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真善忍,无疾无病。有多少癌症病人起死回生。因为信仰真善忍,无怨无恨。在家庭在社会上,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个道德高尚的人,这有什么错!可是江氏集团非要逼迫他们否定这一切,放弃这一切。让他们把自己实实在在的亲身感受说成是假的,让他们出卖自己的灵魂。这对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来说都会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加上残酷的威逼手段让你失去前途、学业、工作,并判刑、劳教、非法关押、酷刑折磨,甚至被折磨致残致死。在这种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压力下,有的人违心的“转化”了,被迫写了诬蔑大法的“四书”。

做了这种背叛之事,对一个曾经修炼过的生命来说是极其痛苦的,精神打击巨大。有的“转化”后,几天几夜不能睡觉,有的痛哭不止。一个有信仰的人被迫放弃自己的信仰就如同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样,那种痛苦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当这种痛苦达到极限时,个别人会变得主意识不清,极个别的甚至会做出极端激烈的举动。象电视报道的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关淑云掐死自己女儿一事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她就是被邪恶的江氏集团用罪恶的洗脑手段,从一个至少曾经愿意追求真善忍的人,被“转化”成了一个丧失人性的杀人犯,而后又被它们恶毒的栽赃在法轮功头上。如果是炼法轮功炼的,为什么在她被“转化”之前炼功时没有出现这种事,而是在“转化”后不炼了才出现呢?!

其实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氏集团,它们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可见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迫害是多么残忍毒辣,是杀人不见血的屠刀!

最近廊坊610又在“月城宾馆”办起了害人的洗脑班,强迫大法弟子“转化”。我们希望有关组织人、策划人,和直接执行人立刻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因为你们这样做依据我国刑法已犯了“非法拘禁罪”、“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不准睡觉、罚站等犯有“刑讯逼供罪”、“勒索他人钱财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凶手们必将得到法律的制裁!

在此,诚心奉劝:立即停止迫害那些大善大忍的、在强权暴政面前仍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抗争的法轮功学员们。迫害大法和大法修炼者,天理不容。为了你自己,为了你自己的父母、妻儿老小,为你们自己将来的命运,赶快将功赎罪,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对廊坊大法弟子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市610办公室主任:韩志光、赵丽华
对廊坊大法弟子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
市委副书记(主管公检法司):王会平
市公安局一处处长:杨华、田广清

当日前一篇文章: 河北省赤城县张聪慧、王维华遭绑架
当日后一篇文章: 回顾99年到2001年我和家人遭迫害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