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1、2002年8月,我被当地派出所所长宋亚微等人骗到派出所后,送进看守所,然后又被非法判了二年劳教。在佳木斯劳教所,因为我坚定正念不配合邪恶,被吊铐强迫写“五书”,我坚决不写,被邪恶按着手签了名,邪恶使尽了招数,让我们坐小凳到晚上11-12点,站起来人都不会走路了,并且人还迷糊、发烧。 夏天让我们在外面走,人被晒得眼前直冒金星。恶警李秀锦、刘亚东大叫,不走就拽着走,手戴铐子不能做操,恶警李永波对我大打出手。做操跟不上,孙丽敏就逼我坐小凳。加之恶劣的伙食,我身体虚弱。宿舍潮湿,我满身都是疥疮。 我爱人每月工资600元,维持我们一家三口人的生活。我被劳教后,单位将我爱人的工资降到300元,孩子上学都交不起学费。 2、2002年4月11日晚7点,安庆派出所马所长领着好几个人用万能钥匙打开我家房门,进屋就乱翻,孩子已经睡觉被他们惊醒,孩子的爸爸上班去了,他们把我带到派出所,当晚就送到看守所,我极力抵制,被他们戴上脚镣子钉在地环上,上厕所都得同修侍候。 4月23日,我被判劳教所3年,送进了佳木斯劳教所。 2002年5月13日,我和大法弟子蔡荣、马翠红、段秀玲、鲁秀芹早晨没有吃饭,摘掉了恶警诽谤师父的大牌子。恶警祝铁宏把我们带到办公室,一个一个的给我们戴上手铐,开始打我们。当时打我们的还有恶警李秀锦、蒋佳男。打完后就把我们背铐了24小时,当时手肿得象馒头一样。 7月中旬,大法弟子包丽霞、王英霞、鲁秀芹,我们三人由于不听诽谤大法的广播,周佳慧就把我叫到办公室开始打我,拳脚相加,把我打得鼻口流血,然后又铐了我们7天,坐在冰冷的地上,什么也不让垫。我绝食,恶警孙丽敏踢了我一脚。 10月末,劳教所让我们穿劳教服装,我们不穿,干警王秀荣、李秀锦给我戴上手铐铐了15天,晚上反铐,白天正铐。被铐期间,让我们做带楞的板凳(49个楞),孙丽敏又打了我两个耳光。当时天很冷,又没有暖气,我们住在阴面的房子里,靠着水房,他们总开窗户冻我们,又不让穿棉袄,我们都非常冷。晚上反铐睡不了觉,白天又不让睡觉,上厕所每天只能两次,恶警还唆使刑事犯打我们。后来,大队把我们坚定的修炼者送三楼坐小凳,一天坐18个小时,坐着还要规定姿势,腿蜷着,手放在膝盖上,看诽谤大法的录像,闭一下眼就加时间。我坐了10天,被带到楼下做强行转化,恶警刘亚东给我戴“大背铐”,恶警高杰趁机踢我。从下午一直铐到晚上。 2003年春节又开始被强行逼迫写“五书”,恶警张艳又给我戴上“大背铐”。 3月末我被调到了9中队,恶警李秀锦、刘亚东、穆振娟经常打骂大法弟子。一次,刘亚东用塑料鞋底打我的脸,我没有躲,穆振娟又开始打,把我的脸都打变形了,还不解气,又打了我一个大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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