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9日】我于1998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年多后,法轮功就受到江氏的诬陷,开始了对法轮大法的修炼人的前所未有的迫害。 1999年7月21日,我和几位同修去北京说明事实真象,到兴城时被公安局警察拦住,由义县城关乡派出所指导员杨成文强行带到派出所,在那里我们遭到所长施坤来的无端训斥,并拘留所有人的有效证件。 1999年9月20日,城关乡派出所警察柴国英等人到我村来,把同修十余人全叫到村上逐个威逼审讯,如果还坚持修炼,为法轮功说话,就被拘留关押。我和一位同修坚持说真话,不写保证书,就被送往义县看守所拘留15天,在拘留所里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每天两个玉米面窝头,白水煮菜,坐潮湿的木板,不让学法炼功,我和其他学员以绝食的方式抗议这种非法的关押。管教王岩带一犯人强制给灌食(一杯浓盐水),我们受到非人的迫害。不仅仅给亲人、朋友、孩子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而且也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半个月后,罚款500元交于县政保科科长杨玉祥手中,无任何收据,其中仅伙食费就200多元。同时在村政府关押期间家里被派出所警察柴国英等人搜查,对家里造成很大的破坏,同时无理由将部分大法相关的书籍拿走,使我在身心和财产方面均受到很大程度的伤害。 1999年10月25日,我和两位同修再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我们在北京天安门前被警察拦住送到前门分局派出所,后又被转送辽宁在北京租用的宾馆。四天后被村干部接回,派出所直接把我们送进义县看守所刑拘,被关押了155天。期间受到杨玉祥、张国忠、景学民等人的非法审讯。释放时强迫交公安局政保科杨玉祥押金1500元,城关乡派出所押金500元,无任何单据,交看守所伙食费450元。 2000年10月4日,我和同修一行10人进京上访。在葫芦岛车站被拦住,由单位领导接回送往城关乡派出所。所长施坤来破口大骂一阵之后将我们送义县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后,于2000年11月13日,被送往马三家教养,被判三年劳教。 在马三家教养院我被分到一大队一分队,到了那里,不由分说就开始被“洗脑”,半天强制坐小板凳,身体坐直,不许动。半天下来,腰酸腿疼,四肢无力。强制看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相。2001年端午节被释放。回家后,又多次遭到派出所警察的骚扰。同时被单位领导停发关押期间的15.5个月的工资。 2002年10月24日,义县地区疯狂抓捕大法弟子几十人,我也在绑架之中。城关乡派出所陈乃莲等人把我从单位强行绑架到派出所一整天,晚上送进拘留所。警方扬言十六大开完就放人。大法弟子被关押20多天。十六大结束后,义县公安局政保科强制被拘留的大法弟子每个人交罚金3000元,才能放人,但没说是什么理由,这不足以说明他们的邪恶行为吗?这些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都是他们用伎俩骗到派出所的,只说找谈话一会就回来,可这所谓的“一会”就是被关押了二十多天,并且不交钱不放人。我的家人东借西凑,被政保科强收1000元钱,交300元伙食费才释放我回家。(1000元钱由公安局李春雨拿走的,无收据)。 由于邪恶的迫害,使我和其他大法弟子背上了严重的经济负债,为了偿还债务,我们不得不节衣缩食,过着无比清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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