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8日】 一. 卫生条件恶劣下包装‘洽洽香瓜子’ 一段时间,上海青浦女子劳教所五大队(法轮功专管队),接到一批为洽洽香瓜子装礼品的活:给塑料小夹子(礼品)粘贴标签后装到瓜子包内。这些小夹子全部用蛇皮袋装好,拖入每个寝室,然后倒在洗脸盆、洗脚盆里再分到每个人手中,有的散落在地踩踏弄脏的拾起来继续粘贴。 五大队除关押法轮功学员外,还有部分吸毒、盗窃、介绍卖淫、诈骗人员,大多患有不同程度的皮肤病,手脚癣,疥疮等,因为群居在一个空间内,健康的人也不免会感染。象这样既是寝室又是作坊,交叉污染且不说,香瓜子可是直接食用食品,俗话说病从口入,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包装的产品能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吗?另外还有发夹包装,扎头发的橡皮筋套箍,商场促销用的礼品双肩包等,不管是吃的、用的、穿的、戴的在劳教所的寝室兼作坊里常常一律倒在地上加工。许多人一边劳动一边议论以后决不使用这种产品。 二. 从事有毒有害的劳动 有一次接到一批包装铅笔的活,堆在大厅和走廊的一箱箱铅笔,把窗户的光线都挡住了。大家将铅笔拖进寝室,打开包装,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刺鼻的油漆味。大家都知道涂在铅笔上的油漆有毒。寝室空间相对狭小,十几到二十来个人挤在里面,铅笔堆放在中间,里面的人进出都要踩着铅笔才行。当时正值酷暑,即便是打开了窗户,这种刺鼻气息还是弥漫在整个房间里。每天的包装劳动从早上7:00持续到晚上9:30分(属严重超时劳动,82年劳教试行条例规定劳动不得超过6小时),直到睡觉时将铅笔搬到室外,还能闻到淡淡的余味。这种劳动一做就是好几天,以后又陆续接过几次,后来劳教所嫌其利润不高,暂时不接了。 三. 劳动强度高 每次劳动都有生产指标,完不成任务的人,管教就采取缩减其睡眠时间,用长期吃素菜等手段惩罚。 01年底至02年初,主要从事搓二极管的劳动。就是把电器产品的一种零件,用一块橡皮垫搓平直,便于以后组装。对于所谓已‘转化’的人每天的指标是3.5公斤,对于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的指标是7公斤,有时搓到晚上十一、二点,做到腰酸背痛头晕眼花也只完成了一半。手肿得厉害,尤其是主要用力的食指比平时粗了许多,肩、肘关节都僵硬酸痛。由于劳教所规定生产劳动在晚上11:00点前结束(其实已违反劳教试行条例),五大队的队长就让法轮功学员和监视她们的社教,将工具和产品都搬到厕所隔壁的房间(那里没装监视器所部队长看不到)继续劳动,由于劳教所内没有手表时钟,时间由队长和几个‘民管’(多为社教人员)控制,也不知干了多久才通知收工。有时所部查房的队长进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就让大家回去睡觉,民管假装说收工了,让大家收拾一下回寝室,等查房队长一走,马上又把人叫出来继续干。当有学员质问民管不是可以休息了吗?她说管生产的邵老师规定的要干到几点才能睡,所部的队长说了不算。 对于坚持不听她们邪恶洗脑的法轮功学员,更是用加大劳动量,延长劳动时间的方式进行迫害,妄图摧毁这些学员的意志。法轮功学员钱x在临近解教前一段时间,每天被强制劳动到晚上十二点左右,那段时间一直在拧灯泡。拧灯泡就是将铁夹夹住小灯泡的两个灯脚,18个拧成一串,每天的指标是一袋半(即4800个小灯泡)。许多人的手都变了形,有的指甲出现破损、缺口,有的因此手腕关节僵硬,甚至得了腱鞘炎。对法轮功学员完不成指标的不许睡觉,还遭队长和社教的斥骂说是偷懒。 四. 欺骗学员掩盖罪行 对于这种超负荷劳动,有法轮功学员当面质问队长,劳动法规定每天八小时劳动,(劳教试行条例规定每天6小时劳动)为什么这里不执行?她们就编造理由,强辞夺理,拼命抵赖。并在开讲评会(每周一次的情况总结会)时欺骗大家说:你们每天劳动的实际生产价值是很低的,连在这里的伙食费,住宿费、水电费都付不起,根本上是国家在掏钱养着你们,你们应该有感恩的心。实际上我们每天的劳动价值如果象她们所说的那么低,她们为什么还要接这些毫无价值的活来做,岂不是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很多人在社会上都有工作,而且工作得很好,本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精神物质财富,却被无罪拘押在劳教所从事奴工劳动,还要受到欺骗辱骂。每当有领导或外人来参观时,她们就急忙让大家收起劳动工具和原材料,安排大家整齐坐好,打开电视,还让收看文艺节目。甚至原本被罚站的法轮功学员也可暂时坐下,以免有人看到后询问。 这只是发生在上海青浦女子劳教所的部分迫害情况,希望掌握更多情况的同修将它们曝光,也希望劳教所的队长们反省一下自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不要再助纣为虐。 * * * * * [编者注:大法弟子遭野蛮折磨和奴役的恶性事件反映了劳教所恶警的邪恶。同时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应该拒绝邪恶的任何命令和指使,按照师父新经文《正念制止行恶》指出的那样,用修炼人的正念制止恶徒行恶,制止人对修炼人犯罪,而不是象常人一样无可奈何地接受和配合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