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8日】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法轮功学员李合英,女,78岁。于一九九六年之前因患血液病,吐血、屙血而被送入广东省中山医院治疗,经医生鉴定为“血管爆裂”,已无法医治,最多只有十几天的命可活,并叫其回家。 李合英带着绝望的心情,把衣服、生活用品都送给了同房的病人,悲哀地回到了家。家里亲人不甘心,又把她送到茂名市职工医院,医院不肯收,只好回家准备后事。 这时她的女儿(法轮功学员)知道只有大法才能救她母亲的命,就用车把李合英搭回自己家里,当时李合英连坐都坐不起来,只能睡在床上,她女儿就放师父的讲法录象给她看,放师父的讲法录音给她听。奇迹出现了,李合英一边听着师父的讲法录音,一边身体就发生变化,心里感觉非常舒服,吐血、屙血的次数减少了,渐渐地能坐起来了,渐渐地又能站起来了。她女儿就开始教她五套炼功动作,亲人们一边顶着她的腰,一边扶着她,她女儿拉着她的手教她动作,渐渐地她学会了五套炼功动作,而且能自己走下地站着炼功了。最后她能自己走到炼功点上和学员们一起炼功了,身体上的病症全部消失,自体非常好。是大法救了她的生命,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一个被医院判了死期的垂危病人,一旦病根全部消除达到无病状态,这种幸福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她和亲人都无法形容对师父对大法的感谢,决心按照师父所讲的标准,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在社会上做好人。 但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当地派出所经常抓她,非法关押在电白第二看守所七至八个月之久,在那阴暗的牢房里过着那非人的牢狱生活,受尽了折磨,吃尽了苦头。又多次被非法关押在茂名所谓的“法制学校”遭洗脑,身体、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每天还要向学校交二十五块钱的生活费,经济上损失重大,她和家人都承受着无法形容的痛苦,她和家人都受到无法弥补的重大伤害。 各位善良的人们,大家想一想,一个垂危的重病人,因修大法而获得新生,这是一件多么幸福,多么幸运的事情啊!但是,江××集团为了一己私欲,践踏人权,侵犯人权,把一个普普通通的善良的七十八岁的古稀老人。要做个好人,有个好身体的权利都剥夺了,这是什么行为呀?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养性,重德行善,在社会上做个好人,通过炼功,有个好身体,这不是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吗?江氏集团为什么非要这样惨无人道地迫害摧残法轮功学员呢?善良的人们啊!请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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