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7日】(明慧记者周杉、周海伦编译报道)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教授3月12日向加拿大司法部长递交请愿书,要求刑事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等二十二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挥者和执行者。该请求一旦被获准,张的两位律师就可申请向那些被指控企图对张先生洗脑的中国官员发出逮捕令。 渥太华公民报(Ottawa Citizen)3月15日报道说,一位因修炼法轮功而被中国政府监禁并被酷刑折磨六个月的渥太华公民正在敦促加拿大司法部长开法律界先例,允许他以个人名义对中国警官及政府官员,包括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进行起诉。 报道介绍说,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是一位雕塑家,于2001年被关押在中国的劳改所。他请求司法部长艾文-考特勒(Irwin Cotler)允许他运用刑典法中一项很久未经启用的法规,在加拿大法庭起诉对其施暴者。 谈到张昆仑的律师将着手采取的行动,报道说,张先生请求考特勒先生批准渥太华刑事律师劳伦斯-格林斯本(Lawrence Greenspon)和温尼伯(Winnipeg)的国际法专家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担任他的个人起诉人。该请求一旦被获准,两位律师就可申请向那些被指控企图对张先生洗脑的中国官员发出逮捕令。尽管对张先生的酷刑发生在中国,该法规允许对这些官员继续起诉,因为张先生是加拿大公民。一旦得到考特勒先生的首肯,两位律师将着手引渡被指控的施暴者。 报道还提到,张先生在狱中记下了他们当中一些人的名字。张先生昨晚通过翻译说:“那真是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法轮功学员来说,中国就象一个大牢。法轮功学员们遭受了各种严酷暴刑,但却投诉无门。作为一个生活在自由国度的加拿大公民,我有这样的机会。” 公民报转述麦塔斯律师的话说,至今还没有一个司法部长被要求首肯这样的起诉,此案将如何进展尚不得知。麦塔斯先生承认,引渡或逮捕这些嫌犯不是件易事,但政府对诉讼的首肯有重大的象征意义。他说:“加拿大人民曾一直认为酷刑只发生在他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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