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5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杜宝兰和我相继在我家楼里被凌河区“110”巡警队绑架后,杜宝兰被迫害致死。对于该同修不明原因的死亡,家属曾提出几个疑点,并提出上诉。但败诉的直接原因是:我在回答被绑架后笔录上的签字提到了“跳楼”二字。这竟成了恶警诬陷杜宝兰是跳楼自杀的的证据。对这种利用笔录大做文章以栽赃陷害、掩盖事实真相、逃脱罪责的做法,我提出严正质疑:在我的笔录上他们还做了什么手脚?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他们究竟花了多大的心思来精心构陷,用以掩盖致使杜大姐死亡的直接原因? 为揭露某些公安、司法人员不惜以舞弊行为,掩人耳目,陷害大法的行径,我把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如实的写出来,看到底是谁杀了杜宝兰?这所谓的“自杀”背后还隐藏着什么样的阴谋? 2002年5月17 日(星期五)晚上7点20分左右,杜宝兰下楼时被等在门外的李一明(我的前夫)堵在楼外,并很快被报了警。“110”很快就到了,杜宝兰被强行绑架到车上。约30分钟后,我又被他们从家绑架到车上。我上车时,车里很黑,没有看到杜大姐的脸。只见她躺在车的后座里,在不停地呕吐。 我们被送到巡警队后,分别被关在两个不同的房间里接受非法提审。 一段时间后,听到提审我的警察与对过的警察的对话:“你们干什么去?”“带她上厕所。”后来就又听到有人喊跳楼了。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是真的还是有人故意在喊。我于是就想往外跑好看个究竟。这时屋内的两个警察赶紧给我戴上手铐,把我严管起来。又过了一会,上来了两个警察,我问:“我那个大姐怎样了?”其中有一个人说:“没死,还动呢。”这以后又发生了什么 ,杜大姐怎样了,我都不得而知。5月18日凌晨2点多,凌河分局的“110”把我送到市第二看守所。 5月20日,我被带到第二看守所的一个地方去提审。只见这儿的门牌上写着“律师事务所”。我很奇怪,心想:“怎么还给我请了律师?”进屋后,见到两个(一男一女)不明身份的人问我,“和杜宝兰来时带戒具没有?”我一时间没明白什么意思,就说:“没戴。”还问“公安打你没有?”我说“打了。”但他们并没有记。接着他们又问我来这发生了什么。我把上面听到的事情说了一遍后,他们就让我在笔录上签字。当时我拒绝签字。但那个男的却说:“这是你自己说的,为啥不签?这只是例行手续。”我当时没加思考,就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但,万万没想到,有我个人签字的笔录上因为提到了从警察嘴里说出的“跳楼”二字,竟成了他们诬陷说杜大姐是“自杀”的唯一佐证,也成了杜家败诉的直接原因。我更没想到的是,这时杜大姐已经离开我们有三天了。正是在这三天里,他们为了掩盖杀人罪行,执法犯法,用最卑劣的手段欺骗我的单纯和善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有我签字的笔录大做文章,用以佐证他们的谎言。并把他们的主观意志强加在我的头上,让杜大姐的家人认为我承认了杜大姐是“自杀”。一方面他们既逃脱了罪责,又挑起了杜大姐家里人对我的怨恨。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在我本人没请律师的情况下,律师却主动上场,为的是他们的掩盖更有效。 81天后,我才被释放出来,回到家里我才知道当时杜大姐的家属曾对公安局提出了几个疑点,其中有: (一)头部动脉处的洞是怎样造成的? (二)胳膊上缠着的纱布在掩盖什么? (三)为什么不让搭灵棚、不准开追悼会、不准向人们说明真相?并且以找来记者上电视宣传说是“自杀”、认定“反革命罪”相要挟? (四)为什么不让家人见杜宝兰的尸体? (五)在没有征得家属同意情况下,为什么把杜宝兰的尸体强行火化? 对上述疑点,他们曾有过解释:动脉处的洞是由于跳楼时,周围的障碍物碰伤的。为洗雪大姐的不白之冤,我曾专门到他们所说的“110巡警队”的“出事现场”仔细查看,在那儿根本没有看到他们所说的任何障碍物。 带着疑问,我又去医院询问有关人员,以对杜大姐的死因再做考证。但均遭到拒绝,唯一的理由是:“不想失掉饭碗。”在这件事情上,医生的拒绝回答,以及医生的“不想失掉饭碗”又意味着什么?是谁在给医生施压? 施压的原因是什么 ?这里又隐藏着什么样的险恶?如果真的是“自杀”、杜宝兰的死与公安没有关系,他们又何苦向医生施压?其实,看到这里,人们已经明白:是谁在杀人、是谁在掩盖、是谁在构陷! 我们相信,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于天下,杜大姐的不白之冤会得到昭雪;迫害她的恶人会受到正义的审判和天理的惩罚! 在杜大姐被迫害致死一年半之后,我彻底明白了:由于当时自己有很多常人心,在魔难面前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没有用大法给予的智慧及时识破邪恶的丑恶嘴脸和肮脏的手段。 我的笔录签字被公安局的不法人员利用,不但使恶者杀人后逍遥法外得理直气壮;还给杜大姐的不白之冤抹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同时给杜家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更让我感到愧疚的是,自己的行为让邪恶钻了空子。 今天我把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写出来,让那些执法犯法的“警察”的恶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世人,也让家乡人明白是谁在害人,是谁在嫁祸于大法弟子。 并且在此严正声明:公安局用来掩盖其迫害真相的、有我个人签字的笔录一律作废! 声明人:段君 200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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