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4日】岳阳市有这么一个家庭,出了四位法轮功学员,父母和两个女儿。1997年6月他们开始修炼法轮功,按大法“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就连多病、身体不好的俩位老人自修炼开始,身体好了,几年没吃一粒药。两个女儿,在各自单位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克己奉公、不贪不占、善待他人,得到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 然而,99年7.20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强迫党员、团员、干部不准修炼法轮功。父亲是一名老党员,在压力下他精神垮了,身体垮了,老病复发,一天不如一天,住院、吃药、打针都没能解除病痛。这个时候他清醒了,和妻子、二女儿进京上访,为师父、为大法讨个说法。用亲身经历去证明当权者不让炼法轮功的决定是错误的。他们三人被单位强行押回后,一纸开除党籍通知书送到了他手中。作为一名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此时此刻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不让做好人,不能讲真话,连国家宪法许可的信仰自由,公民上访权都被剥夺了。在这种精神重压下,老人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残酷的迫害没能吓倒母亲和两位女儿,她们要讨还公道。2000年12月他们的小女儿再次进京上访,被岳阳林纸集团、洪家洲派出所抓回后非法关押在临湘看守所,后被市“610”、林纸集团“610”及洪家洲派出所合谋将其非法劳教一年半,单位并开除其公职。劳教期满从白马垅劳教所回来后,在原单位做临时工。2002年9月19日,她身体不适要求请假,但单位领导不允许(当时她已连续上了十几天班)。晚上她与母亲外出散步,回来后得知已被单位设的监控人员举报。理由是家里来了人,林纸集团610与单位领导兴师动众对她进行盘问。她想每个公民都有合法权利及人身自由,没有配合他们这种非法行为。出于报复,单位“610”办负责人陈惠明、李爱群将此事报给当地派出所(洪家洲派出所),晚上10点左右派出所教导员李玉霞与另一名警,在外砸门并扬言不开门就将门砸烂,母亲只好将门打开。两人一手拿手铐、一手拿着张所谓的“传讯证”要带她回派出所。她没有违法不配合他们的非法行为,不去。于是他们就强行将她拖出,绑架至派出所,她两只手腕青肿了半个月后才消退。她母亲也被强行带到派出所,家中仅留下一个80多岁有病的老外婆无人照管。 在派出所,她抵制恶警们的一切非法行为,“610”负责人陈慧明威胁她就凭这一点(指家中来人)就可再送你劳教。并协助警察将她戴上手铐关进一间小屋里,第二天非法将她关进看守所两个月后以所谓的取保候审而告终。仅仅因为家里来了人就可以这么胡作非为,随意的关押大法弟子,在恶警们的心目中还有天理、国法吗?此事发生的第二天,母亲不知女儿被关押到哪里,去派出所询问,却被派出所教导员李玉霞野蛮拖倒在沙发上并打了两个耳光。身为一个人民警察,却动手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善良老人,当时在场目睹这一切的“610”办陈慧明却事后为其掩盖恶行。 事隔五个月后,一天下午岳阳林纸保卫部及她单位负责人在“610”的指使下再次闯入她家中,在保卫部长孙××的带领下将她家门野蛮踹开,门框也被踢坏了,将她强行绑架到岳化洗脑班,她在洗脑班绝食抵制这种迫害遭到野蛮灌食。 2000年底大女儿进京上访,被抓回后被非法关押在湖滨拘留所,被判非法拘留15天,因要过春节被市“610”及公安局无理非法延长15天,在市委、“610”办邪恶要求下,领导将其调离原来工作岗位。不管单位安排她在哪个岗位,态度如何。她仍能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认真负责地对待所遇到的每一件事。可是,市“610”及主管部门个别人一心想强制她“转化”让她放弃修炼。在2002年11月5日下午,五里牌派出所警察在市“610”指使下,不顾所在单位门部工作无人开展的实际情况,将她强行从工作岗位上绑架送到市“610”举办的洗脑班——岳化总厂银盆岭,进行惨无人道的精神虐待。每人一个单间,不准炼功,不准大法弟子之间互相说话,走哪跟到哪,不准坐在床上,坐在凳子上还得面朝门。每天强迫看侮辱大法的光盘,洗脑当班人员在“610”指使下每天晚上每30分钟用手电筒向房间照射一次,伸着头向里看,详细记载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就连上厕所、洗澡都记录。家里亲人来见,所带物件一一搜查。他们在大法弟子与家人或朋友见面时,窃听谈话内容汇报。她的外婆病重,恶徒也不让回去探望,去世时在其母亲再三要求下,才放回给外婆送葬,给外婆送葬回单位没几天市“610”一伙不甘心,又一次指使五里牌派出所在中午快下班时开车闯入单位恶狠狠地说:不是你不想去就可以不去的,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不顾一切地连拉带推将也又一次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后经历七天绝食抗议,堂堂正正闯出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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