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2日】2004年2月29日傍晚,一伙警察悄悄闯进贵州省黔南州电视台编辑黄桂仙家中,无故将黄桂仙绑架,同时派两人封住楼道,不准旁人上楼,以免罪恶暴露。 黄桂仙抵制迫害,于是几人强行将她从楼上拖至楼下,推进警车。黄桂仙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警察抓好人”等。楼下围了许多人观看,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现在警察怎么不抓坏人抓好人,放着正经事不做。”有的说:“真、善、忍是好”…… 黄桂仙96年起修炼法轮功,法轮功遭到迫害后,于2000年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到北京上访,后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在贵州省中八女子劳教所遭受了非人的迫害。2002年回到都匀后,黔南州电视台迫于610办公室及公安局的压力,要她写保证书不练法轮功,遭到拒绝后强迫黄桂仙退休并停发工资,使黄桂仙不得不离开都匀。2004年2月29日黄桂仙回到都匀,正在收拾房间时即遭绑架。 直接迫害者:市公安局(电话:8260368) 市公安一科:(电话:8222026, 8253027) 广惠路派出所(电话:8222386) 市610办公室: (电话:8253027) (市610办公室主任是罗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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