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1日】广东省揭阳市大法弟子黄秀卿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绑架勒索。近日再次被绑架,目前被广州洗脑班劫持迫害。 黄秀卿,女,60岁,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新河村人,1998年8月得法。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被抓,其亲人被恐吓交一万五千元钱领人。因经济能力原因最后上交五千元,所交钱款没有任何凭证收据。后被遣送回揭阳市东山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原定的罚款又从原先村里每年发放的口粮款中扣除,截止今日仍在继续,每年所扣口粮款凭证尚有保存。 黄秀卿自2000年起曾被多次非法关押、迫害和多次罚款,多则三四千元,少则一两千元,每次罚款均无票据,2001年又被非法绑架至揭阳市梅云戒毒所洗脑班迫害,后因绝食生命垂危才被释放。 2003年9月26日前后恶警又到家里抓人,因她到亲戚家串亲,610没有找到人,就带当地刑警及派出所和村里治安到亲人那里恐吓说“两天内如不交人,抓到就判3至5年,如国庆前不交人抓到人就枪毙。”因此自打那时起黄秀卿就流离在外,现刚回家不久又被绑架。 2004年2月29日下午16时许,大法学员黄秀卿在家里被当地恶警非法绑架,并于当晚被送往广州法制教育学习班(实为洗脑班)进行迫害。 参与迫害部门: 1、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东升派出所。(电话:0663-8237835) 2、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司法所所长。 3、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新河治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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