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日】我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的一名大法弟子,99年7月20日之后,因恶人不让我炼功,我于2000年1月29日去北京信访局上访被抓。31日被送回到平房区建安街派出所。所长王斌和一个恶警见到我之后,就是一顿恶语谩骂,将我拘留。 我工作单位的领导鄂国庆,以开除公职相威胁,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并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给我办工作证丢失手续,公开造假。 610恶警任魏与派出所副所长王连军说:“只要你不上访,不炼法轮功,就放你回家。”我说:“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信仰是公民的自由。法轮功指导我们做好人。”他们说:“你还炼不炼”我说:“炼,为什么不炼”他说:“你还敢说炼。”说完就出去了,随后进来两个我不认识的人。有一个人不由分说,张嘴就骂,然后用脚踹我,还打了我好几个嘴巴。拘留了45天。3月16日当我从派出所放出来后。他们用车把我拉到厂党委宣传部,逼我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单位主任鄂国庆逼我交出工作证和生产工具等。 2000年12月12日,我因发真象传单,被再次非法拘留,后被劳教送往万家劳教所。在劳教所,恶警多次逼我转化,给我洗脑,给我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创伤。 我被释放后,到工厂要求恢复工作。他们逼我骂法轮功创始人,要我上电视造假,否则就不恢复工作。我不愿去做违心的事不去骂人。到现在我有班不能上。他们这是严重的侵犯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