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组织者指出,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对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案于2004年2月3日做出判决,多伦多商人、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对潘新春诽谤的指控成立,当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须为诽谤言论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西人法轮功学员在发言中说,任何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重复中共的谎言诬蔑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都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