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2002年,由于资料点一位同修被抓,因通讯工具使用不当,造成多位同修被抓,我也被邪恶警察非法绑架近拘留所。拘留所里有我们好几位同修,她们有的关了几个月,还有半年以上的。(按法律规定只能关15天)执法者知法犯法,邪恶警察对大法弟子根本就不讲法律。 我想:我们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在修炼过程中我们修好的一面越来越强大,并且师尊又赐于我们正法口诀,教导我们怎样发正念,这都是强大无比的,是邪恶所害怕的,对旧势力的迫害师尊是不承认的,我们大法弟子也不承认,否定它。我同牢房的几位同修整点都发正念,平时背论语、洪吟和经文。从内心发出强大的正念,并请师尊加持,大法弟子此时不应该在这,应该在外面证实大法,救度众生。就这样正念正行18天无条件释放。 2003年发真象资料,由于做事心、急心出来,被邪恶钻了空子,绑架到派出所,当时一帮七八个恶警问这问那,我抵制它们。我有时讲真象,有时盘腿立掌发正念,视若无人,心里坦然。请师父加持,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心里默背“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过了一会我睁眼一看,其它的人都不在了,只有一个在那找东西,我知道这是师父安排的,我走到门口一看院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就堂堂正正的走出派出所。正好一辆出租车在门口等候,就这样前后不到两个小时正念闯出又汇入正法洪流中。 要减少损失,我们大法弟子必须从法理上提高认识,洞悉迫害的本质,让自己神的一面主导自己,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师父的要求:“用神的正念正行”圆满我们的史前大愿。(最后一段引用明慧周刊107号《从“神的路”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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