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西安镇大法弟子叶喜明,曾在盘锦教养院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期满释放才回家。2004年2月13日上午,叶喜明在喷写“法轮大法好”时,被大洼县平安派出所恶警再次绑架,现关押在大洼县拘留所。在15日下午,大洼县公安局和610又非法抄了叶喜明、宁波、刘世宝、李春刚的家。 继叶喜明被抓之后, 2月14日,大法弟子肖志军在发放真象资料时, 被大洼县西安派出所恶警绑架。肖志军曾在盘锦教养院受尽非人的折磨,他在恶人面前所表现出的正念正行,令邪恶胆寒,他谱写下的可歌可泣的正法篇章激励了很多同修。 如今恶人再次强加给大法弟子叶喜明、肖志军的迫害,全体盘锦大法弟子坚决不承认,我们整体配合彻底否定这种迫害,并每晚7、8、9三个整点齐发正念,并向当地讲真相,制止恶人犯罪。营救叶喜明、肖志军早日闯出牢笼。 迫害叶喜明、肖志军的主要责任人: 电话 大洼县政法委书记: 0427-6862905 大洼县公安局局长杨万国: 0427-2684201 大洼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景力: 0427-2684007 大洼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于成华 大洼县拘留所所长: 0427-2684163 大洼县平安派出所所长庞岩: 0427-8851024 大洼县西安派出所所长张明江: 0427-8892541 大洼县西安派出所干警吴健 0427-8892110 大洼县盘锦市大洼县邮编: 1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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