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我叫刘丹,家住岳阳市洛王园艺场。于1999年修炼法轮大法,修炼至今,由于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因此我三次进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结果被非法关押、罚款、劳教。 师父一再要求大法弟子必须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成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正因师父讲的是佛法,才使法轮功在短短的几年间以人传人、心传心的方式传遍了中国的大街小巷,传遍了世界各地,使上亿人走上了修炼之路,就在此时,邪恶的江氏集团利用宣传工具造假、诽谤、污蔑大法与师父,利用了整个国家的一套邪恶工具(军、警、特)对大法弟子进行了全面的镇压(抓、打、劳教、判……)。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了维护大法,为了证实大法,为了制止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为了让天下所有的人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走上了信访办,走上了天安门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却遭到了江氏集团与追随江氏集团的邪恶之徒的疯狂迫害,使一些大法弟子因此而失去生命。 我于1999年12月中旬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进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大法弟子的心声,结果被非法关押于岳阳市湖滨收容所1个月,强迫交纳600元的生活费。 于2000年正月初八再次进京上访,又遭到了他们的非法迫害,被送往岳阳市看守所关押1个多月后转至收容所又关押二三十天。后因绝食绝水才得以释放回家,并被强迫交纳生活费几百元。在关押期间洛王知青场、派出所、工区的部分人员:宋新阶、杨建初、妇女主任小范、邓队长等,大概十来多位不法人员来到我家,当时我妈妈和外婆在家,他们要求我妈妈交钱给他们,原因是我进京上访,因此而要罚,又因我爸爸曾经在他们的压力下写下了什么所谓的保证我不上京的保证书。他们便以这无理的理由威胁我母亲,要我母亲给他们六千元钱。我母亲向他们作了一些解释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没有做错什么,你们不应该罚款。”由于他们没拿得到钱,他们就采取了强盗的手段,将我嫂嫂的嫁妆(电视机、音响、工放、冰箱、DVD)等电器从三楼搬至一楼,当时我妈妈嘱咐他们别弄坏了这些电器,其中一个人回答说:“弄坏了就弄坏了。”正在这时,一位好心的阿姨看到了,问明此因。她出于为了保留我嫂嫂的嫁妆与对我家所遭受非法迫害的同情,借了三千元钱给我母亲,就这样母亲把三千元钱给了杨建初,杨建初写了一张所谓的收条,是什么追逃费罚款三千元。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上访的权利,那我为什么不可以上访?究竟是我上访违法吗?还是你们这些罚款的人违法?问问自己的良心,我想你们应该明白。 得到这三千元钱后,他们并不知足,最后又要我母亲写下了三千元的欠条,他们才算是“满载而归”。没过几天,他们又来到我家,要求我母亲拿出三千元钱。2000年12月27日我再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岳阳宾馆,在那里有两名恶警他们用皮鞋踩我的脸、拳脚一顿乱打,其中洛王的一名恶警说:“看你是个孩子,要不然打得你开花。” 关押几天后我被送往临湘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于2002年10月中旬被释放。2003年某月我找到洛王工区的杨建初,然后又多次找到宋新阶要求他们退还对我的罚款,结果被无理拒绝,宋新阶很说罚款不止我一人,有的人的罚款数目比我的还多,又说要我找知青场,等等一些毫无理由的话,拒绝退还我三千元钱。 在这几年江氏集团对法轮功非法的镇压中,每一个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当实践证明法轮功是正的,大法弟子是无辜的被非法迫害时,有的人远离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职位,有的同情,有的麻木不仁,有的为了捞取利益不择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了毫无人性的迫害。洛王的执法人员,希望你们能正确认识大法。为了自己、为了儿孙后代、为了亲朋好友、为了所有的人,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过去的罪行!希望所有洛王的人明白法轮大法的真象,心中永记“真、善、忍”、“法轮大法好”,你就将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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