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20日】看到同修的一篇体会《放下对情的执著方能修出慈悲心怀》,我想到亚特兰大讲法的一段:“问:慈悲是去掉情而产生的,那么威德是怎么修出来的?师:你走好正法的这条路,修炼中你能够闯过你自己的束缚,能够放下你的执著,能够在正念中救度众生,你能够正念对待你所面临的一切,这就是威德。”我体会到情也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在正法中要不断修去自己的束缚,不断要突破的自己的障碍,不断要摆脱的自己的羁绊。 有位同修不畏折磨,劳教所只骗她说孩子学习下降了,她就垮了。情不是关,因为7.20后师父再也没有给大法弟子设置个人修炼的关,只有自己把它看重时,心里过不去时,才成了迈不过去的难关。 同修在文中写道:‘在离不离婚的问题上,同修们意见不一,我自己反复几次,好象离婚是走旧势力的路,不离婚是走师父安排的路?悟来悟去,苦苦挣扎,最后还是离婚了。’在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同修的家属因有外遇或不堪迫害的压力而要求离婚,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离婚,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庭判决离婚?还有大法弟子该不该申请退党,该不该辞去公职,该不该申请退学,该不该交罚款,该不该向单位要回工资等问题。我认为这些问题是一个基点的问题。 大法修炼“直指人心”,不从法中为自己找借口方为真修 《转法轮》中讲:“不怕你当多大官,也不怕你有多大的财,关键是你能不能把那颗心放下。我们这一法门就是直指人心,在个人的利益上,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当中,能不能把这些问题看淡看轻,这是关键问题。”“如果能把那个心放下之后,那个物质的本身并不起作用,而真正干扰人的就是那颗心。”大法修炼是真正地指出那颗心,去那颗心,直指人心,修得最快最捷径。通过婚姻问题、工资问题等暴露出我们平时意识不到的执著、还未修去的人心,去掉它。放弃婚姻或工资那物质的本身并不等于已放下对婚姻或工资的执著留恋,并不等于就是在修炼,真正割舍那放不下的执著、不再站在人的基点上说:‘夺妻之恨是屈辱,母子之情是人之常情’,才是真修。放下对婚姻或工资的执著留恋不是不要婚姻、不要工资了。没有对婚姻或工资的执著而不离婚和要求该得的工资是没有错的。 反而言之,放不下对工资等的执著留恋而把师父讲法当依据来说明自己去找工资是对的,是利用大法;而害怕失去自由而向邪恶妥协,却说是为了不让邪恶带走,更是为掩盖执著乱法邪悟。师父在《无漏》中讲:“不过修炼者或常人连根本的舍都做不到,也谈及此理,那是为执著心不放而找借口乱法而已。 ”用人心把家属的不忠看作屈辱,把心疼孩子看作人之常情的同时就可能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修炼人,不能把自己当作一个修炼人对待而谈及下面所说的圆容大法之理就是为自己的人心找借口了。 几年前我也在天安门打过横幅,顺利返回后没有成功的喜悦,没有走出来后的如释重负,没有想和同修说的愿望,有的只是感触颇深的反思,因为我在打横幅时看到了自己还有人心,我不能欺骗自己,我看到了自己与同修的差距,表面做的事相同,但心性差之千里。由此感悟到大法修炼就是修了一颗心。离不离婚,找不找工资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那颗心是真正放下了还是自欺欺人。不是离婚是走旧势力的路,不离婚就是走师父安排的路,关键是不为痛苦(或留恋)之情而离婚(或不离婚);不是找工资就是否定了旧势力,不找工资就是放下钱了,关键是不为工资而找工资(是为了破除邪恶而找工资),不是为怕心而不敢要回工资。 大法是第一位的,正法弟子应从正法修炼的角度看问题而不是个人修炼的角度 大法弟子的伟大是因为与正法联系在一起,能够跟着师父证实大法是大法弟子应万分珍惜的殊荣,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放得下情,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不稀罕钱、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厌恶于党籍、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舍得下工作、学业……,是为了证实大法。 大法弟子的生命是大法造就的,人类社会的每一天都是延续来让大法弟子证实法的,大法弟子的一切是师父赋予的,同样我们的自由和资金也是师父给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证实法),不是我们私有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把那原本是师父赐予的钱交给单位、劳教所,让邪恶用这些罚款来迫害着大法?有的同修觉得不交罚款也是从工资里扣,不交也没用,无可奈何,师父不是讲过“做而不求”(《洪吟》)的法吗?我们不是为了保住工资而不配合交钱,而是为了抵制邪恶对大法的这场迫害,难道我们走出来了而这场迫害并没停止就说走出来也没用吗? ××党籍是没人愿要,但邪恶是因为迫害大法才对修炼人开除党籍,是因为是炼法轮功的而开除党籍,不炼的就不开除,不就是针对法轮功来的吗?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是针对大法的迫害吗?对大法弟子的敌视不是针对师父的仇恨吗?有同修认为不等开除、主动申请退党是不配合,可是师父教给我们的是不配合邪恶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是为了不配合而不配合,是为了证实大法。当然人有权退党,有权不要自己厌恶的东西,但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要留给后人,是未来的参照,在这样巨大的历史背景下,再小的事只要与正法联系起来就是将要留在宇宙历史中的大事,都要以一个正法弟子的标准和风范走正,只要是对大法的不公,再隐晦的也要否定;只要是邪恶旧势力安排的路,再‘好’的我们也不要。 有同修认为不等开除就主动申请退学或辞职是不给单位添麻烦,单位说这才是好人,这样说来写“保证”单位更得说是好人了?善不善不是由单位说了算,因为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一个不想动手开除大法弟子却庆幸于大法弟子主动申请退学或辞去公职的单位是真正的邪恶,就象自己不想动手写“揭批书”却让别人替自己骂大法师父的人是真正的坏人。既然是舍得下工作、放得下生死,出发点是为单位好,为什么不智慧地向单位讲真相,让单位和我们一起抵制迫害,虽然有难度有危险,师父讲过“难行能行”,通过讲清真相善解了这一切,这本身就是正法弟子留给后人的正路和威德,这才是真正的善啊。 同意与家属协议离婚,从个人修炼的角度不是不行,家属会满足,但更多不明真相的世人会认为是大法弟子离的婚,相信修炼人不要家庭的谎言。因此,在家属坚持要离婚的情况下,心平气和地告诉家属自己珍惜这个婚姻,但如果法庭判决离婚那是法庭的事,我不会协议离婚——从正法修炼的角度,就是圆容了大法。本地一位同修被家属抛弃,本地同修大都悟到应以圆容大法为重,不应协议离婚。这位同修早就没有了对家庭的执著,也没有开庭会尴尬的概念,利用一切机会对接触到的人讲述真相,法庭判决离婚和财产分割并不公平,这是江××集团破坏大法弟子家庭的又一罪证展示。世人和同修们见证了这位大法弟子面对伤害时堂堂正正的风范,面对这样的大法弟子,没有人说大法弟子无情无义,也没有人说大法弟子不正。 同样,从正法修炼的角度看,讲真象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口才和慧悟,而是为了救世人,所以不能讲的过高;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不怕,而是为了证实法,所以不能忽视安全给大法带来损失……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证实自我,是为了证实法。真正分清了正法修炼和个人修炼的不同,就不难分辨哪是邪恶的安排,哪是师父安排的路。事事把大法摆到第一位,从正法的基点看问题,就不难判断一个正法弟子该怎样做。 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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