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19日讯】12月11日早5点多钟,我出去贴真象标语,在一道口停一辆出租车,我没在意,还继续贴。从车上下来两个人,把我抓到一个派出所三楼。 一个副所长审的我,我一概不配合,问我什么也不说,就是发正念讲真象:“我有多种疾病,在医院上班20多年,医院治不了。股骨头坏死,拄双拐,下不了床,生活不能自理……学大法以后,奇迹般都好了。17岁得的类风湿也消失了,腋窝下的大瘤子也不见了。做人得有良心,大法是被迫害的,我师父是被诬陷的,我要向大家讲大法好,我师父好。”他们气的没办法,用手指点我脑门,我也不生气,就是劝善、讲真象。 他们又把我带到公安分局,有一位队长似的人,看见我贴制的三张公审江泽民的标语说:“江泽民早就应该公审了,它要不死,中国没好。”我一看警察也在觉醒,就继续讲真象。 8点多钟都上班了,有两个警察审问我,我还是不配合。有一位警察蛮横起来,我发正念,他态度有些好转。我说:“真善忍没错,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大家都修真善忍,国家就有救了。坏人你们不抓,为什么抓大法弟子?”他们哑口无言。 后来又进来一警察,认识我。这一下暴露了我的身份,那我也不配合。我不断的发正念,有机会就讲真象。 他们一看也问不出来啥,就把我送回家了(向家属勒索了200元钱,后来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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