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八日】中共称“天安门自焚”是法轮功学员所为,但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的“自焚”录像却漏洞百出,电视画面提供了许多造假证据。为了揭露自焚伪案,许多法轮功学员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长春的雷明就是其中之一。 2002年3月,我被中共邪恶集团迫害至伤、送往吉林省公安医院。在一次检查身体时,亲眼目睹了参与长春电视插播的大法弟子雷明被迫害的情景:他被长春市公安局打得浑身骨折,全身只有眼珠能动。在公安医院门诊给我们逐个体检做“彩超”时,医生很不高兴地对管教说,对不起,他现在这样根本做不了“彩超”。我看到他躺在担架上,耳朵眼、鼻孔、嘴唇和闭不上的牙齿处都有血迹,眼皮抬了抬看一眼又闭上了。抬他的刑事犯人说,他晚上根本就睡不了觉。 我被非法关押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的第五天,教育队就把坚强不屈的30多名大法弟子,分给各个大队。分下去不到几分钟,就听到各大队走廊内传来不住声的惨叫,此声音撕人心肺。 管教科的高世录干事,自称“高队”,专门迫害教育队里新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此人极其恶毒。他公开宣扬说,对你们法轮功就得这样。他对刑事犯人说,他们都修上去当佛,我们在这,那能行吗?咱们大家再使一把劲就把他们拽下来了,是不是。又说,你们说世界上谁的权力最大,不是安南,也不是克林顿,是江泽民,为什么呢,你看国外的总统想做什么事,得几个部门举手表决同意,下台后有什么问题还要追究,而江泽民不用,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权大于法,世界上谁也比不了! 我刚进去时,就是他暗地指使刑事犯人迫害,如不屈服,从早上五点起床,坐小塑料凳一直坐到晚上九、十点钟。坐姿要直,由刑事犯人看着。否则就打“腰眼”,也就是肾的两侧。晚上由刑事犯班长于长江继续打。再不屈服,就单独领到管教办公室,大队长、副大队长、干事、管教一齐动手打我,戴手铐,用电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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