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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相一定要考虑对方的接受能力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2月17日】师父在《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对讲清真象的问题作了十分清楚地阐述。我想就在讲清真象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体会。

师父说:“一定要理智地去做,清醒地去做。跟人家讲真象的时候要考虑到别人的接受程度。”在这方面我体会较深。有次我对一个人讲完真象后,她见法轮功这么好,也要炼功。我听后非常高兴,教她炼功并帮她找书、把自己的炼功带都给了她。可是有次她到我家来学功时,由于我想她已经炼功了,便没有将供在桌上的师父的法像收起来,她盯着老师的像看了一会,没吱声。后来,她炼功时说感到很累,坐下来休息,我又没有及时跟她说明这是正常反应。以后,她就再也不来了(功还没学完)。至今我还不知道究竟是哪方面出了问题。这件事情对我的触动很大,体会到讲真象一定要注意时间、场合、口气、方式。这些环节中有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会失去一个救度人的机会。

说心里话,我从心底里佩服那些敢于在公开场合伸张正义的同修。但这样做时特别要注意方式和口气。中国由于长期处于人治的状态,封建残余非常深,人们的胆子很小,如果在人很多的场合里大声说:“别听电视上说的那一套!”那听你说话的人都吓得发抖,“恨不得马上跑掉”。另外,我认为在讲清真象时态度一定要温和,要把自己的善意传给对方。矛头要对准江××及同伙,不要把范围扩大,尽量不要提及社会的其它问题,避免给人造成与政府作对的误解。

从我接触到的情况来看还有两个方面请大家注意:一是请不要清晨或深夜给人打电话讲真象,避免引起人家的反感;二是向电子信箱投真象材料的时间间隔要稍微长一点,过于频繁也易起反作用。

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谈到:“在正法这件事情上、在我的选择中,所有的生命都来按照我所选择的来圆容它,把你们最好的办法拿出来,不是为改动我要的,而是按照我说的去圆容它,这就是宇宙中生命最大的善念。”我想,由于我们自己也在提高过程中,在讲清真象中虽然大家都很努力,但有时也难免有漏。如果发现自己或同修出现这种情况时,请一定要想办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这也是一种圆容。我深信,只要我们认真的学好法,大法会给我们更多的智慧和力量,层次也会不断地提高,一定会把讲清真象的事情做得更好。

另外,师父在讲法中关于“你要叫别人做好,你自己得先做好”的一段法理对我的启发也很大。由于自己修得比较差,所以对一些问题不好意思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不对的。除自己以后更加精进外,也写了这篇体会与大家交流。层次有限,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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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不能忽视向孩子讲清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