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17日】 总经理说:就是他被判刑,我都不会开除他! 狱中讲真象 总经理说:就是他被判刑,我都不会开除他!
1999年7月23日我同往常一样拎着录音机去炼功点炼功。24日、25日同样,25日晨炼后被街道综治办一伙强行拖上车,恶徒并闯入家中掠走大法书籍、录音带、教功横幅。1999年9月同众功友到市中心广场炼功,炼完动功后被市公安分局及派出所绑架,对于谈话记录我拒不签字,警察问何故?我答曰:今天的媒体皆为政治喉舌,可随意无中生有,我不愿被媒体把我的话蓄意拼凑,诬陷我是幡然悔悟之人,从而诽谤大法愚弄欺骗百姓,警察哑然。第二天警察果然接受一媒体采访,因当时我的正念,致使警察将自己对大法的认识及真象原话复述给记者,随后报纸用大篇幅对此次炼功做了报道;有意思的是当时自己措词不精的地方,记者也做了润色,使报道看去更加精炼。此次报道在当年黑云压顶之势下已极为正面,并对当时影响甚大。 当天被警察拘留十天。第三天单位总经理购得大包食品来拘留所看望,留下五百元,三百元交了伙食费,并将我的大法书籍妥善转移保管。第十天一早经理驱车来所将我接回,路上曰:回去洗澡换衣,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下次炼的时候注意点。刚去洗澡,派出所随后至,勒令单位:把他开除!经理:若是因为他炼功,我告诉你们,别说拘留十天,就是他被判刑,现在刑满释放,我都不会开除他,这是我们企业自己的事,你们走!警悻悻溜走。 后本市私企界负责人会上要在法轮功问题上表态,总经理将我修炼后工作的表现和盘托出,并再次明确他对大法的正面态度,以至因此而成为私企界名人,壮哉! 狱中讲真象
2000年夏季在看守所。关押后拒报姓名,绝食请愿,每天五套功法,一直到出所。酷日当头,几近脱水休克,仍将真象告诉同室。牢头手下:你不用干活,和我们老大聊。牢头是一江洋大盗,年纪轻轻盗窃无数,听完我的真言善语对我说:据量刑,这次我可能被判12年,要送到某监,你答应我一件事,如果你这次出去,一定给我送去一本《转法轮》,我郑重答应。 十五天后换了监室,恰逢6.26国际禁毒日,监室内在押犯人一半是吸毒、贩毒。我提笔将吸毒犯罪根源揭示,并告诉其大法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能帮助人洗心革面。将劝善书贴墙上。看守所副所长(分管政工)进来将劝善书反复看过没出声,转身离开;随后管教进来看过劝善书也没吱声,将牢头叫出,不一会儿牢头进来坐在身边:你写得很好,不过这是监管机关,你看你是不是把文章后半部分撕掉?我正言:这是我的真实想法,也是客观存在,既然写出,就不会撕掉。 我被释放出去的前一天(我并不知道),一名嫌犯释放时说:出去后我来看你们。牢头:我不信,对我说:如果你说这话,我信! 第二天将我释放,同室嫌犯为我高兴,所有人请我帮助与他们家人联系带话,我将电话一一记录说:出去后近日一定来看你们。两天后,我来到看守所探视,并将真象资料装入信封亲手交给看守所副所长和监室管教,讲清真相并嘱咐:好好珍惜!对方高兴接受。 第二天,我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走向了天安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