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14日】自从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开始调查王福臣违法乱纪行为以来,多名受过王迫害的大法弟子到相关部门举报王的不法行径并提供证据。作恶多端的王福臣非常害怕,私下里向几位大法弟子套近乎求情。 近日,他又主动上门给多名大法弟子退还当初的非法罚款、押金,并“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说:“你们的钱都被公安局花了,这是我掏自己的腰包给垫上的……”还让大法弟子为他此举保密、不要外传,并用带有威胁成分的口气说:“你们这么干(指大法弟子揭露其恶行)有什么好处?” 贪婪的王福臣会拿自己的钱给公家还债吗?其中奥秘显而易见:早就听说不法警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押金”“罚款”,看王福臣此举,方知此言不虚。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暗室之内,神目如电”,说的是即便在无人看见的地方犯下的恶行,也无法逃脱神的眼睛!因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而犯下罪恶的人,无论官职大小,只有及时将功抵罪,才能为自己赎回未来。否则,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人,迟早会受到天理和人间法律的严厉制裁。 |